红裙子,1946年
妈妈在给我做裙子。整个十一月,我每次从学校回来,她都在厨房里,被裁剪成片的红色天鹅绒和一片片纸样包围着。她用的是老式踏板缝纫机,放在窗前方便看清楚,这样她也可以看看外头,目光越过收割后的田地和光秃秃的菜园,看看路上有谁走过。很少能看到什么人。
天鹅绒不那么好处理,面料滑,而且我妈妈选择的式样也不容易。她不是好裁缝。她只是喜欢做东西,这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可以,她就想省略疏缝和熨平。至于精雕细琢的裁剪,纽扣孔的完工修整,接缝的包边针脚,她一点也不会引以为豪,我姨妈和外婆就很以此为傲。和她们不一样的是,她从灵感开始。先是一个勇敢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念头,然后,她的愉悦便每况愈下。第一,她可能永远找不到合适她的纸样。这不奇怪,没有什么现成的纸样配得上在她脑海里怒放的灵感。我更小的时候,她给我做过一件蝉翼纱花裙子,高高的维多利亚式领口,镶着参差不齐的花边,配有一顶宽边女帽。还有苏格兰花呢披肩,天鹅绒夹克衫,绣花村姑衫,配上大红的裙子和黑色花边紧身马夹。我顺从地穿上这些衣服,在我尚未了解这个世界的观点的时候,我感觉还挺快乐。现在,我明智多了,我想要的衣服,是像我的朋友朗妮那样,从比尔商店买的衣服。
我必须试衣服。有时候,朗妮和我一起从学校回家,她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试。妈妈轻手轻脚地在我旁边打转,我很尴尬,妈妈的膝盖嘎嘎作响,还有她重重的呼吸。她对自己咕哝不已。在家里,她既不穿束胸,也不穿长袜;她穿着楔形高跟鞋和短袜,腿上布满一块块蓝绿色血管。我觉得她蹲下来的姿势不知羞耻,甚至伤风败俗;我试图不停地和朗妮说话,尽量不让她注意到妈妈。朗妮表情镇定,有礼貌,一副心怀感激的样子。有长辈在场的时候,她通常都这么伪装。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嘲笑他们,她是个残酷的模仿秀爱好者。
妈妈把我拖来拖去,大头针刺疼了我。她逼我转身,她叫我走路,她让我站直别动。“你觉得怎么样,朗妮?”她嘴里咬着大头针问。
“很漂亮。”朗妮诚恳地回答,态度温和。朗妮的妈妈已经去世了,她和爸爸一起生活。她爸爸很少关照她,我觉得,这种生活让她容易受伤,不过也是一种恩赐。
“要是我能做出来的话,应该很漂亮。”妈妈回答说,“嗯,好吧。”她语气夸张地说着,站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忧伤的嘎嘎声,再长叹一声:“我怀疑她不领情啊。”她激怒了我,这种话当着朗妮的面说,仿佛朗妮和她一样是大人,只有我是孩子。“站直了。”她说着,从我头上把用大头针别起来的衣服拽下来。我的脑袋被天鹅绒蒙住了,身体露出来,只穿了一件学校的旧棉布连身衬衣。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没有经验的大笨蛋,手脚笨拙,浑身疙疙瘩瘩的。要是我像朗妮那样就好了,小巧,苍白,瘦弱,她一出生就有先天的心脏缺陷。
“嗯,自从我上中学以后,没有人再给我做衣服了。”妈妈说,“我给自己做,没有新衣服也过得去。”我担心她又开始讲她的故事,步行七英里到镇子里,在一家寄宿公寓找到一份餐桌侍应的工作,才上了高中。妈妈的故事一度吸引过我,现在已经变得像情节剧一样,脱离时代,让人厌烦。
“有一次,人家送了我一件衣服。”她说,“米色的开司米羊毛,前面是品蓝色的开襟。珍珠母纽扣很可爱。我真想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
我终于能脱身了,和朗妮一起上楼到我的房间去。屋里很冷,但我们就待在那里。我们谈班上的男孩子,按座位一排排地谈,“你喜欢他吗?哦,那么有一半喜欢吗?你讨厌他?要是他请你出去,你会去吗?”没人请我们出去。我们十三岁,进中学只有两个月。我们做杂志上的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