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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斯和美瑞白丝
己的房间烘毛衣,羊毛烘干时会发出异味。A.M.和S.D.,敬请注意了。

    某个人,我闻出你身上有我的夜巴黎香水的味道,我不喜欢那样。你该自己买。

    总有东西在洗:长袜啊,胸衣啊,吊袜腰带啊,毛衣啊——当然了,还有头发。在浴室里那么一转,你的脸必定会拍上什么东西。

    烧饭用小电炉。一心为买嫁妆或搬去大城市而省钱的女孩们都自己煮卡夫速食晚餐。其他女孩从附近餐厅带回油腻、喷香的牛皮纸袋。薯条、汉堡、热狗、甜甜圈。香味儿顺楼梯往上飘,正在减肥的女孩们咒骂着,砰地关上门。

    时不时地,梅瑞贝斯的姐姐贝特丽丝也会减肥。她靠喝醋来减轻食欲。她还喝甘油,好让指甲长结实。

    “她想找男朋友呢——真让我恶心。”梅瑞贝斯说。

    梅瑞贝斯和贝特丽丝是朋友的时候,不用打招呼就可以穿对方的衣服,在床上搂着睡,互相为对方描述她的头发从后面看起来是什么样。不是朋友的时候,就互相不说话了。梅瑞贝斯会在小电炉上烧一种红糖、奶油和椰子做成的喷香冒泡的糊糊,把香味扑鼻的平底锅在贝特丽丝的鼻子底下晃来晃去,然后才和我用勺子舀来吃。或者她会到商店买一袋棉花糖,她相信这是贝特丽丝最喜欢的。她要当她的面吃。我不喜欢单吃棉花糖——有点讨厌它们软软肥肥的样子——梅瑞贝斯却丢一颗到嘴里,将它像个瓶塞似的叼着,把脸在贝特丽丝面前晃来晃去。这种时候,我都有点不知所措,只好去研究衣柜。

    梅瑞贝斯的爸爸不希望她同住,不过给了她很多钱买衣服。她有一件深蓝色的冬大衣,带着一个我觉得很奢华的松鼠皮领子。她有很多抽绳上衣,当时流行这个——粉色、黄色、淡紫色、天蓝色、柠檬绿色。还有一大堆令人艳羡的银手镯。我记得两件百褶裙——海军蓝间白色,绿松石间樱桃色。我打量它们时,与其说是妒忌,不如说是敬畏。我在手指尖上晃着那些沉甸甸的手镯,研究着精致的粉扑和眉毛钳。我自己是不可以拔眉毛的,要化妆也只能在上学路上溜进市政大厅的洗手间。上学时,我住在镇上恩娜姑妈家,她对我严加管束。我当作粉扑的只是一团粗糙的法兰绒,看起来真是脏兮兮的。在梅瑞贝斯旁边,我感觉自个儿就像是个粗糙的物件,双腿粗壮、胸部肥大——强壮、多汗、衣着狼狈、微不足道、感激涕零。同时,又深深地、不由自主、难以言喻、不可思议地——这个没法说,也不能多想——充满优越感。

    暑假里她去了多伦多,住她爸爸和继母家。回来后,梅瑞贝斯说我们再也不可以沿铁轨走远了,不然会沾上坏名声。她说如今在头发上裹围巾是时髦做法,哪怕大晴天也一样,为此她带了好几条方巾回来。她让我挑一条,我挑了粉色渐变玫红色的那条。她钦佩地嚷道:“哎哟,这是最好看的一条啦!”我试图还给她。我们互相推辞一番,最后还是我收下了。

    她告诉我在伊顿中心和辛普森百货都可以买到什么,她如何差点把鞋跟卡在电动扶梯里,继母说的一些冷言冷语,以及看过的电影情节。她在展览馆玩过山车晕车了,街车上有个男人跟她搭话,穿一身灰西装,戴灰色浅顶软呢帽,提议带她去河谷动物园玩。

    现在,听梅瑞贝斯说话,我好像时不时会走神了。我感觉思绪飘散开去,就像在学校里听数学演算时,或者在教堂布道之前的大祈祷刚开始时一样。并不是说我想走开,或者想独处。我明白了友谊就是这么回事。

    我们决定改变名字的写法。我从杰茜变成杰斯,她从梅瑞贝斯变成美瑞白丝。在学校里,我们把新名字写在考卷上。

    老师晃着我的考卷。“我没法给这人打分,我不认识这人呐。”她说。“杰斯是谁?”她大声拼出这个名字,“是个男孩名。谁认识叫杰斯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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