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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斯和美瑞白丝
?”

    美瑞白丝这个名字却没遭到任何异议。这再正常不过啦。因为她的相貌、打扮和外来者身份,也因为她柔和、讨喜的声音和礼貌的举止,梅瑞贝斯人见人爱。粗野的女孩们和刻薄的老师们无一例外都喜欢她。男孩们自然也是,不过她说姐姐不让她和他们约会。我从不知道是否果真如此。梅瑞贝斯擅长撒点无伤大雅的小谎,不伤人地表示拒绝。

    既然我的改名没通过,她也就不改她的了。我们互相写便条或者夏天通信时才用这两个新名字。

    高三念到一半,恩娜姑妈给我找了一份活儿。我放学后要到辛德曼家上班,一周两次。恩娜姑妈认识辛德曼夫妇,因为她是他们家的清洁工。我的工作是熨衣服,打扫卫生,准备晚饭用的蔬菜。

    “对他们来说,那就是晚饭。”恩娜姑妈用一种无动于衷的语调解释道,让你没法听出她究竟是在谴责辛德曼夫妇装模作样呢,还是承认他们的地位高高在上,有特权这么吃晚饭,还是仅仅想表明,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都完全超出她的理解范畴,对我来说也该如此就对了。

    恩娜姑妈是我爸爸的姑妈,她确实有那么老了。作为镇上的女清洁工,她的地位独一无二,就像镇上的医生就是医生,镇上的音乐老师就是音乐老师一样。她受人尊重。她不接受吃剩的食物,不管有多美味,也不会把人家不要的衣服带回家,不管有多新。趁她还没上门,很多女主人都会事先匆忙收拾几下,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箱。恩娜姑妈可不好惹。

    她和女儿佛罗瑞斯、儿子乔治一起,住在一道斜坡上的一幢狭小、整洁的房子里。这条街上的房子挤挤挨挨,紧贴马路,你从人行道上几乎可以直接摸到走廊栏杆。我的房间在厨房后头——从前是餐具室,装着浅绿色的壁板墙。躺在床上时,我会试着数那些壁板,不过总是有始无终。冬天早上,我会把所有衣服拉到床上,在被子里穿好。餐具室可没有暖气。

    恩娜姑妈回到家时,总是精疲力竭的,因为刚在全镇施展了一番权威。不过依旧斗志昂扬。她对我们也施展着这种权威。她让我们——佛罗瑞斯、乔治和我——知道,我们都很优秀,尽管,或者毋宁说正因为,我们比别人穷。她教育道,我们每天都要证明这一点,通过擦亮我们的鞋子,缝好所有纽扣,从不说粗话,不抽烟(对女人而言),考高分(对我而言),绝不喝酒(对所有人而言)。现如今,没人会认同这种小家子气,这种骄傲的矜持,这种陈腐的自尊啦。比如我自己就不认同,不过当时我也没怎么为它烦神。我学会绕过一些规矩,和别人处得也不错。总体而言,我觉得这种优越感,纵然倔头倔脑的,总比毫无优越感来得强。再说我也没打算像乔治和佛罗瑞斯一样在这里过一辈子。

    佛罗瑞斯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可地位好像没因此上升多少。她在鞋店打工,参加唱诗班排练,嗜好玩拼图,那可是能摊满一整张牌桌的大拼图。尽管我纠缠不休,她就是不肯好好讲一讲她的浪漫故事、她的婚姻或者丈夫年纪轻轻就因为血液中毒死掉的事——我本打算用它来抗衡梅瑞贝斯关于她妈妈去世的真正悲惨的故事的。佛罗瑞斯长着一双灰蓝色眼睛,分得奇开,简直像在看往不同方向。它们流露出一种恍惚、无助的神情。

    乔治在学校只读到四年级。他在钢琴厂干活,人称“小飞象”,对此他没什么特别的讨厌或不开心。他是那样害羞、安静,跟他一比,佛罗瑞斯那种疲惫的不耐烦简直称得上生机勃勃了。他会从杂志上剪下图片,在房间钉一满墙——不是什么半裸美女的照片,而是一些样子讨他喜欢的东西:一架飞机,一块巧克力蛋糕,伯顿奶业的明星母牛艾尔茜。他会玩跳棋,有时会邀请我和他下一盘。通常我都推辞说没空。

    我把梅瑞贝斯带回家吃晚饭时,恩娜姑妈批评那些手镯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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