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和美瑞白丝
了基督教。‘前进,基督徒士兵们!’反正,他们那会儿也搞不出什么名堂。病怏怏的,受了伤,在可怕的热天里一天一天赶路。遭到野象群进攻。他打算写一本关于这些的书。辛德曼先生打算这么干呢。他们只好自己扎筏子,沿河向下漂流。他们得了疟疾。步行翻过了喜马拉雅山。他们都是英雄,可惜没人知道这个故事。”
我觉得这听起来也挺可疑。喜马拉雅山哪有什么可怕的热天?那里不是据说四季积雪吗?
“我告诉邦特:‘艾瑞克在缅甸跟英国人一起打仗。’邦特说:‘英国人根本没在缅甸打仗——是日本人在缅甸用英国人擦了擦屁股罢了。’人可真是无知啊。邦特连央街的街顶都爬不上去。”
多年后,或许整整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我读到史迪威将军率领手下从缅甸步行到印度的记录。他们穿过德穆山顶的山口,下到钦敦河边。这伙人中包括一些脏兮兮的、饥肠辘辘的英国突击队员。没准艾瑞克·辛德曼就是其中一员。
辛德曼先生和辛德曼夫人初次邂逅,是因为他上门要求转租她在多伦多的公寓。他计划在加拿大当个记者。她计划开车和朋友们去墨西哥玩。她再也没去成。她和辛德曼先生一碰面,事情就那么着了。朋友们都劝她不要和他结婚。比她小七岁,离了婚——前妻和孩子还在澳大利亚某处——而且身无分文。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冒险者。可她不为所动。过了六个星期就嫁给了他,没邀请任何朋友来参加婚礼。
我觉得也该参加一点谈话,所以就问:“他们为啥因为他是个冒险者就反对他?”
“哈哈!”辛德曼夫人说,“他们不是那个意思。他们的意思是说,他图的是我的钱。其实我甚至都没办法说服他一边写他的经历,一边先靠这些钱过日子。他坚持要独立,只好去报道那些愚蠢的伴娘都穿什么衣服、嫁妆展示会,还有镇议会的所有那些废话,这简直要把他逼疯了。他是我见过的最有才华的人,总有一天,你会跟人吹嘘你认识他的!”
我们一听到辛德曼先生到门口了,我就会按照指示,抓着熨衣篮溜回厨房。辛德曼夫人换上一种又甜又傻、戏谑而激动的声音嚷道:“是我的宝贝男孩回家了吗?是小勋爵弗契特勒里回来了吗?是那只澳洲小疯狗吗?”
辛德曼先生在大厅一边脱靴子,一边回答说他是至尊神探,或者是大力水手。他走进起居室,径直走向沙发,她躺在上面张开胳膊等着。他俩响亮地接吻,我狼狈不堪地抓着熨衣板撤退。
“他结婚是为了她的钱。”我告诉梅瑞贝斯。
梅瑞贝斯想知道他长什么样。
“像是沼泽地里捞出来的玩意儿。”我回答。不过那是恩娜姑妈头一回看到辛德曼先生之后的描述。我借用了它,因为喜欢这个说法。其实我觉得它并不准确。确实,辛德曼先生很瘦,高而瘦,面带菜色。但他看起来并不是那种没精打采、病怏怏的样子。事实上,他有一副骨骼清奇、五官鲜明、清新爽利的好相貌,正符合这时的潮流。一条铅笔线一样的胡子,冷静的细眼睛,充满嘲讽的淡淡微笑。
“像草里的蛇,”我修正道,“但她发了疯,爱极了他。”我表演他们每天的相见,咂巴着嘴,做着搂抱的动作。
辛德曼夫人告诉辛德曼先生我博览群书,而且是个历史天才。这是因为我帮她搞清了她正试着读的一本历史小说中的几处困惑。我解释了彼得大帝和叶卡捷琳娜女皇的关系。
“是吗?”辛德曼先生说。他的口音听起来比加拿大人更温和,也更精明。“你最喜欢哪个作家?”
“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说,或者以为自己是这么说的。
“陀思托——维斯基,”辛德曼先生沉思道,“你最喜欢他的哪部作品?”
我太紧张了,都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