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和美瑞白丝
意到他模仿我的发音。
“《卡拉马佐夫兄弟》。”我说。那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是在夜里,在房子后部的冰冷卧室里读的这书,因为匆忙和贪婪,跳过了好多关于宗教大法官的描述和其他一些我读不下去的章节。
“你最喜欢哪个兄弟?”辛德曼先生微笑着,好像已经把我逼入死角。
“米嘉。”我答道。这会儿,我不那么紧张了,挺愿意继续聊下去,解释为什么喜欢他——阿历克塞太纯洁了,伊凡又太富知性了,等等。回家路上,我想象着说出了这些,想象着随着我的滔滔不绝,辛德曼先生的表情渐渐变得肃然起敬,还带点隐隐的懊恼呢。旋即我意识到在发音上犯的错。
我没机会继续说下去,是因为辛德曼夫人躺在沙发上嚷嚷起来:“最喜欢,最喜欢!谁是大家最喜欢的那个肥胖发胀的怀孕老女人呐?我倒想知道这个!”
不管我对梅瑞贝斯如何挖苦辛德曼夫妇,我仍想从他们那里博取些什么。关注、认可。我喜欢辛德曼夫人说我是个历史天才,尽管我知道这说法够傻的。对他的话我会更在乎。我感觉他瞧不起这镇子和镇上所有人。他根本不在乎他们对他不铲走道是怎么看的。我真想在他的轻蔑上啮出一个小洞。
可是,他还是要被称为宝贝男孩,并且屈从于那些亲吻。
梅瑞贝斯也有新鲜事要告诉我。贝特丽丝有男朋友了,一心想订婚。梅瑞贝斯说,他们正又急又累地朝那使劲儿呢。
贝特丽丝的男朋友是个理发师学徒。他在下午过来看她,那时她正好从医院倒班回来,理发店也正好空闲下来。那会儿,公寓里别的女孩还在上班,梅瑞贝斯和我呢,要是我们知趣,设法在学校逛逛,去喝杯可乐或者花点时间逛逛街的话,也不会出现在那里。可梅瑞贝斯坚持径直回到出租屋。
我们会发现贝特丽丝正在铺床。她扯下所有被子,熟练地铺好床单,然后在床单上的关键位置横铺一张吸水棉垫。我想起从前偶尔尿床,丢人地垫着橡皮垫睡觉的日子。
她重新铺好被子,拉扯齐整,藏起这个秘密。她拍松枕头,把被子上面的毯子掀开一个小角。我顿觉心头袭上一阵儿时欲望造成的眩晕感,一种对于被子的亲密触感的回忆。粗糙的毯子,舒服的法兰绒床单,那些秘密。
贝特丽丝穿过大厅走向浴室,就像收拾床铺一样,她也要去收拾身上的相关部位。她带着一种严肃、尽职的表情,一种家庭主妇般的专注。她依然没跟我们说一个字。
“要是接下来她当着我们的面做起那个,我也不奇怪。”我们下楼经过浴室门口时,梅瑞贝斯大声说道。水哗哗冲着。贝特丽丝在做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在用浴棉吧。
我们坐在走廊台阶上。秋千在冬天收起来了,还没装回去。
“她真不知羞啊,”梅瑞贝斯说,“我还要在那张床上睡觉呢。她以为把垫子铺在床单上就没事了。垫子是她从医院偷来的。根本不能相信她,哪怕在她还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们打架了,她说:‘我们和解吧,来握握手吧。’我握住她的手,可她手心里捏着一只小蛤蟆,是在浴室里跳到她身上的。”
雪还没化完,刺骨的寒风正把沼泽、小溪和潮水的味道扫进镇上。不过理发师学徒依然懒得穿外套。他穿着白色工作服,沿小巷匆忙赶来,一路心无旁骛地低着头。他没料到会撞上我们。
“你们好啊!”他招呼道,故作轻松地装出一副热情样儿。
梅瑞贝斯没接茬,出于忠诚,我也不能开口。我们没站起身,只是挪了挪,让出仅容他走上台阶的空间。我竖着耳朵,却没听见卧室门开关的声音。
“他们就像两条狗一样,”梅瑞贝斯说,“干着那种事的两条狗。”
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