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和美瑞白丝
着此刻正在发生的事。互相问候,交换眼光,脱衣服。以什么顺序呢?伴随以什么样的语言和爱抚呢?他们是陷入疯狂呢,还是有条不紊的?他们是脱了一半就滚到床上呢,还是像在看病时一样脱衣?我觉得后一种可能更符合他们。
脱掉那个。对的。现在躺下。打开双腿。平静的命令,麻木的执行。贝特丽丝目光呆滞而顺从。而理发师的学徒,那个瘦骨嶙峋、满脖子雀斑的家伙,变得专横起来,准备实施他那邪恶的力量。就这样。是的。就这样。
“有一次,一个男孩让我做这事,”梅瑞贝斯说,“我弄得他差点被开除。”她告诉我,七年级时,一个男孩传了张纸条给她,上面写着:“你想干××吗?”她把纸条交给了老师。
“有人想让我做这事。”我说。这话让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我垂着眼睛,没看梅瑞贝斯。是谁?她问,他是怎么说的?在哪里?什么时候?是我们班上的什么人吗?我为什么没告诉她?
她跳到下方的台阶上,盯住我的脸。她把手按在我的膝盖上。“我们答应什么事都不向对方保密的。”她说。
我摇摇头。
“你居然没告诉我,我好伤心啊。”
我咬着嘴唇,好像打算锁住秘密。“其实,他和我相爱了。”我说。
“杰茜!快告诉我!”
她答应把自动铅笔给我用到学期末。我没接茬。她说我还可以用她的钢笔。自动铅笔和钢笔,全套都给我用。
我本想多逗她一会儿,然后承认这只是个玩笑。起初,我脑袋里一个人名也想不起来。突然我想起来一个,但它太丢人了。我没法相信我会说出它。
“杰茜,我给你一个手镯。不是借。是送给你。你想要随便哪个都行,就送给你了。”
“我要是说出他的名字,可不是为了手镯哦。”我说。
“我向上帝发誓我不会说的。我保证,说了就死。”
“对上帝发誓就够啦。”
“我会的。我对上帝发誓,杰茜,我对上帝发誓了。”
“辛德曼先生。”我轻声道。我感觉出奇地轻松,毫无撒谎的负担。“就是他。”
梅瑞贝斯从我的膝盖上缩回手,坐直身子。“他太老啦,”她说,“你说过他很丑!他结婚了!”
“我从没说过他丑啊,”我说,“他只有三十三岁。”
“你根本不喜欢他!”
“你恋爱的时候,有时候一开始就是那样的。”
从前我认识一个老太太,谈到自己的生活时她告诉我,她跟罗伯特·勃朗宁发生了三年私情。她根本没老糊涂。她是个非常精干、爽朗的老太太。她没说热爱勃朗宁的诗歌,或者花所有的时间读他。她也没说她有过幻想。“哦,是啊,”她说,“后来我就跟罗伯特·勃朗宁发生了三年私情。”我等她笑起来,或者补充几句解释的话,但没有。因此,我不得不认为,她在想象中开展的私情是如此严肃、投入,她不容许自己把它说成是想象。
那年春天我和辛德曼先生——在我的头脑中,在梅瑞贝斯面前——展开的私情,或许并没在我生命中占据那样重要的位置,不过它还是让我有事可忙。我和梅瑞贝斯相处时不再走神和厌倦了。我不得不安排再安排各种情节,通过选择要透露的信息让它们一一到位。我安排了和他的交媾,但没告诉她,后来不禁倍感庆幸,因为我又决定还是不要让它发生为好。否则我没法令人信服地想象那过程,或者事后要说些什么话。扯谎丝毫不曾让我为难。一旦一头扎进了错误之路——说出了辛德曼先生的名字——犯错的感觉便分外美妙起来。
我不仅通过所说的话,还通过我的模样来演示事情的进展。我并没有勒紧皮带、涂脂抹粉,表现得像个年轻的诱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