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这一天,我有好多话要说,但一开始却没什么大事。实际情况是,我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紧闭着双眼。在那自我铸就的黑暗中。我努力搜寻着有关昨天夜里离开望夫台酒家后我所作所为的记忆。
对我来说,这一过程并不陌生。不管我喝了多少,我总能把车开回家。有些夜晚我喝得挺多,但我还是平平安安地把车开回了家,而同我喝得一样多的那些人可能都在海底睡大觉呢。我进了屋,走到床边,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脑袋会疼得像给斧头劈成了两半似的。我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如果那是唯一的病症就好了。另外使我感到不舒服的便要算那些堆在我肚子里的酒肉了,不过这也无所谓。以后别人会对我说我曾干了些什么。要是我不感到可怕,就可能是我没做过什么过头事儿。倘若你拥有爱尔兰人那种对烈性酒的鉴别力,短期健忘症就根本不是最大的不幸了。
然而,自从帕蒂·拉伦离我而去后,我碰到了许多新鲜事儿。它们让人感到好奇。喝酒便会令我去寻找我那创痕的根源吗?我只能说,清晨时分,我的记忆很明晰,不过却也支离破碎,就是说,它一片一片的很不系统。每一片都轮廓鲜明,合起来却恰似扔在一块儿的智力测验玩具,并非所有的部件都来自同一个盒子。这等于说,我想,眼下我的梦与我的记忆一样有理性,抑或是,我的记忆和我的梦同样不可轻信。在这两种情况下,我都很难把它们分开。这种状态真叫人担心。你醒来了,然而你搞不清你可能做过什么,又有什么没做过。这和你在钻岩洞迷宫时所遇到的情况差不多。走着走着,那条将带你回到洞口的结实而精致的长绳子竟突然断了。现在,每个弯洞都可能是你来时曾走过的,或者,以前你根本就没走过这条路。
我说这些,是因为第二十五天早晨醒来后,我闭着眼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个小时。我感到十分恐惧,这种恐惧感是我自打出狱后再也没有体验过的。在教养所里,有些早晨,你一醒来就感到,有个坏家伙——坏得你都不会想到竟然能有那么坏的家伙——正在寻找你。那是些监狱里最最糟糕的早晨。
现在,我敢肯定,在这一天结束之前,我必然要出点事儿。这种预感令我惶恐不安。尽管如此,我也并未感到惊讶。我躺在那儿,头疼得快要裂了,闭着眼睛回想着——这就像是在看一场净是断头的电影——忧虑好似铅块一般重重地覆压在我身上,我淫兴勃发,我想和杰西卡·庞德做爱。
几天后,会有人来提醒我想起这不起眼的事实的。但是,还是让我们把它理顺吧。当你的记忆恰如一本缺页的书时——不,比那还糟,是两本,每本都少好多页——这样,条理清楚便近乎成了一种美德,这种美德与为修道院擦拭地板所体现出来的那种高尚相差无几。所以我才说,正是因为阴茎硬邦邦地挺着,睁眼看到那个刺花纹后我才没感到害怕,反而,我倒记住了它。(尽管,在这一瞬间,我既描绘不出起居室的格局,也记不清那位文身艺术家的模样。)不知在什么地方,我把这个事实记住了。虽然我很痛苦、很忧伤,但这事实仍令我感到好奇。记忆能在多少方面发挥它的作用啊!记住某事已做完(尽管你根本不能具体地想象出这件事来),就像看到报纸所载某人的事迹一样。某某贪污了八万美元。标题便是你所看到的一切;然而,这事实铭记于心。因此,我正瞩目这个关于自己的事实。蒂姆·马登有个刺花纹。我闭着眼睛就知道。我那阴茎的勃起令我想起它来。
蹲监狱时,我就一直反对文身这事儿。我想,当个犯人就够呛了。可是,在监狱里蹲了三年,你无法摆脱文身文化对你不可忽视的影响。我曾听人说过,文身能激发起性的冲动。当针扎进皮肤时,每四五个人中就会有一个欲火中烧。我也想到,对庞德小姐,我曾表现得多么淫猥。那位艺术家为我做水印图案时,她是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