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我身边呢?可能她在小车里等我?我俩同朗尼·潘伯恩已道再见了吗?
我睁开眼。刺花纹长了硬壳,黏乎乎的——昨天夜里,绑在上面经过美化的急救绷带松落了下来。我仍认得出上面的字。“劳雷尔”,它这样写着。“劳雷尔”三字镶嵌在一方小小的红色心形图案内,是用蓝墨水按美术字体写成的。请别说我一谈起版画便有特别敏锐的鉴赏力。
我的幽默像个臭鸡蛋似的崩开了。帕蒂·拉伦也曾见过这个刺花纹。就在昨天夜里!猛然间,我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她。她在起居室里朝我高声尖叫着。“‘劳雷尔?’你敢再在我身上扎出‘劳雷尔’三个字吗?”
是这样,但这一切究竟有多少实际发生了呢?很明显,我能不假思索地构想出许多谈话来,容易程度就好像这些谈话是我自己说的。我毕竟是个作家!二十五天前,帕蒂·拉伦就同她选中的那匹黑种马溜走了。那家伙是个纨绔子弟,个子高高的,整天绷着脸儿,体型相当带劲儿。他在这逗留了整整一个夏天,准备乘机利用一下她在性爱方面对黑人的浓烈兴趣。这些黑人好似闪电雷光一般永远游荡在某些金发女人的心上。要不,据我所知,对黑人的性欲之火便如仓房门后那堆油抹布似的炽热,闷烧着她们的心。无论她怎样想,结果是清楚的。如有机会,她每年都将与某位黑先生放纵一番。某位黑大个儿。这家伙要不是膀大腰圆,就必然是行动起来像个篮球运动员那样迅速而灵活。论个头儿我甘拜下风。她瞧不起我,说我不像男子汉,在这样的时候没勇气推上子弹,闯进屋来抓人。我想,我身体方面的缺陷一定把她乐坏了。“就像你爹在北卡罗来纳干的那样?”我问道。“那当然!”答话时,她嘴噘得老高,好似佩珀博士加油站小路旁那孟浪无礼、心怀叵测、放荡不羁的十八岁大姑娘的嘴一般。上帝呀,她不怕我。我感到可怕的是,我可能会真的掏出我那支手枪来,但我永远不会去追击黑先生。不,恐怕我会掏出手枪,在我将一梭子子弹搂到她那张狂傲自大、滚他妈蛋的脸上之前,我决不会离开屋子一步。冷静点儿!我干吗要把“劳雷尔”这几个字刺在我妻子身上呢?我知道,她是唯一为帕蒂所永远不能饶恕的女性。与帕蒂相遇时,我毕竟是同劳雷尔待在一起,只是她本来叫玛蒂琳·福尔科。我们见面那天,帕蒂一定要喊福尔科为劳雷尔。后来我才知道,“劳雷尔”是洛勒莱的简称——帕蒂不喜欢玛蒂琳·福尔科。我是不是故意用这刺花纹来惩治帕蒂呢?昨夜她真的在屋里吗?或者是昨夜我所做的梦的某些片断依然萦绕于我的心头?
我忽然想到,要是我妻子真的回来了,而后又走了,那总该留下点形迹吧?帕蒂·拉伦走后常常要扔掉些还没用完的东西。杯子上面一定印有她的唇膏。这足以令我穿好衣服,走下楼来,但在起居室根本觅不到她的身影。烟灰缸内干干净净的。那么,我为什么会如此信心十足,认定我与拉伦交谈过呢?如果说有某种东西激发我的大脑去相信形迹的反面,那线索又有什么积极作用?这时,我领悟到,对人的体力,对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就是说,对人的神志清醒程度的真正测试,是检视他那能提出一连串儿问题却又不能找到答案的能力。
我有这样一种理解力可真不错,因为不久我便会需要它的。那天晚上,在厨房里,那条狗病了。它的臭屎弄脏了亚麻油毡。更为糟糕的是,我昨晚穿的那件夹克衫被挂在椅子上,上面的血已经变硬。我摸了摸鼻孔。我的鼻子动不动就出血。可鼻孔里一点血迹也没有。醒来时我所体验到的那种恐惧再次向我袭来。每一吸气,便会有恐惧的哨声在我的肺叶里咝咝作响。
怎样才能把厨房收拾干净呢?我转过身,穿过屋子,推开门走到街上。十一月那湿漉漉的空气打透了我的衬衫。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仍蹬着拖鞋。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