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和D.J.依然会是关于普罗温斯敦的小说的主人公。事到如今,他们已经具有了其他特质。
然而,追溯过往,我却对本书的风格不大确定。因为,当1969年夏天莎朗·塔特遇害之后,全世界都听说了查尔斯·曼森这个名字。我亦诚惶诚恐,如果我写了那本关于沙漠杀人狂的小说,那么我将会陷于怎样的一种罪过之中?我又怎能确定曼森不会敏感于书中这种族群氛围的信号?
亦因于此,我在里写了一个名叫麦克劳德的特工的故事,在他那个时代,他是一位举足轻重的苏联特工。他住在一幢廉价公寓顶楼的一间廉价房间里,与小说叙述者的住处仅隔着一条过道。写这本书时,我经常感到难以置信,如许陋室竟然能找到如许人物。可是,对自己所写内容无法信之凿凿这样一个简单的困难并未有助于加快那本书的写作速度。该书出版后一年,我在一幢天花板很高、阴冷潮湿的旧楼里租了一个房间,取名“奥文顿工作室”,这幢楼位于布鲁克林的富尔顿大街,离中所描述的公寓相距不到半英里,在我拥有该工作室的那十年间,我下面那层楼住的便是鲁道夫上校,美国最为举足轻重的苏联间谍——?至少他最终被逮捕后FBI是这样描述他的。
我们永远无从得知,那些原始艺术家在其洞穴作画是否是为了表现什么,或者,那些移动作画的手是否是在调和来自天堂的力量和来自地狱的力量。有时我想,小说家与美学家一样,都在引领一种图腾潮流,他的真实目的,其实他自己也未必知晓——?是为了在恐惧的领域里另辟蹊径,这个领域正是某些具有魔力的竞技场中的圣殿。他的作品中的缺陷甚至可以成为其魔力的一部分,仿佛他真实的创作意图就是要去改变那只正在创作、正在移动的无形之手的决心。依此逻辑,您面前的这本书就是一个图腾,其中不乏作者的护身符——?抑制诅咒、静电以及我们这个电光四射时代无处不在的邪恶的护身符。
<hr />
注释:
(1948),作者的代表作,被誉为描写二战中太平洋战争的最佳小说之一,反映深广的社会和历史主题,集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及象征主义手法于一体,具有明显的弗洛伊德学说和尼采思想的色彩。</a>
然而写作亦有其冥冥之力量。当这力量盛极,我们便永远不得而知我们的作品会来自何方,也不得而知是谁将其赋予我们。杰克·肯尼迪的名字出现在《美国梦》的第一句,在那一页再往下九行,一个名叫凯利的人就会被提及。同一章再往后,读者就会得知凯利的中间名字是奥斯瓦尔德——?巴尼·奥斯瓦尔德·凯利。在刺杀事件发生大约一个月之后,那一章内容刊登在《时尚先生》上,但它写于三个月之前,这个巧合迫使人们开始思考这种巧合的机缘。
由是,我在我的手稿中又耽溺数月,最终意识到:我并非聪明过人。我所写的是一部小说,而非序曲。此书已然完稿。后来,许多读者会觉得与我最好的那本小说大相径庭。然而我以为,我从未写过比此书更为有趣的一本书。
(Barbary Shore, 1951),本书作者的另一部小说,是一部宣扬无政府主义的半象征主义半现实主义的作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