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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读过埃琳娜的信,便去看望她和马里恩,可她见了我显得很腼腆,而马里恩又难以相处,于是我只得早早告退。我选择的时机不对,因为那个晚上我心情极为沮丧,去后只坐了半个小时,话不投机又频频冷场。记得当我起身告辞时,埃琳娜曾来门厅,在我身边站了会儿。“你不再喜欢我了。”她这样说。

    “也许是吧。”我喃喃地说,并当她的面轻轻带上了门。我的沮丧消解了一些,因为我让她感到痛苦了。可后来我躺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却倍加沮丧起来,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读埃琳娜的信使我心头蒙上了阴云,而看到她与马里恩住在一起更令我烦恼难过。我一向以为自己已领略够了最最苦涩的心境,然而看来我还得从头尝起,正如人们从生活中屡屡体会到的,并没有什么往日的最苦心境,不管人们曾经感觉如何痛苦,总有更难过的时候。于是我不断地回忆过去,到后来那些往昔的忧愁苦恼一经和今天我所感到的相对照,竟然令我怀恋起来了。我就这样耗尽了精力,以致早上醒来时,我感到比昨夜临睡前更疲倦困顿了。那些日子里我不断驱策自己。我开始写作了。我以孤儿院学到的龙飞凤舞般的潦草字迹涂满张张白纸,为了报复露露——要诅咒一个作家,最恶毒的莫过于说他即使报复起来也像个懦夫——我不甚连贯地在长长的篇幅中极力诋毁她。罗斯修女灌输在我灵魂中的《教理问答》此时一齐泛上心头,使我辱骂起在沙漠道尔所认识的人物,结果我不仅痛恨露露,也恨艾特尔、马里恩和埃琳娜,但我同时也厌恶自己。我从来不曾如此自怜,从来不曾如此讨厌自己,而最糟糕的是我已肯定自己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了。我没有才华,没有女朋友,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能力再交女朋友,总之,我的勇气几乎已消磨殆尽,就像个八岁男孩掉在久已废弃的矿井的深深井底一样。我本以为人生就永远是这副状态了,可后来终于发生了一件事,将我的病态一扫而尽,我总算爬出了矿井。我超越了自我,可我并不真正清楚此中的原委。

    有天晚上我干完活回到住处,发现有两个人坐在我的屋里。他们穿着浅灰色夏装,拿着帽子的手搁在膝上,那是种深褐色的草帽,帽顶四周饰着缎带。艾特尔对他们的描述并不过分——他们看起来确实像全美最佳橄榄球队的后卫和阻截队员。但如果我们采用这形象的话,我得说后卫与阻截队员之间还是有些差别的。看起来像阻截队员的那一位身材高大,四肢修长,玩起球来一定十分出色,照多萝西娅看来,此人可算个典型的杂种。我一眼就看出,要是这家伙失去控制,可够我受的。他动起手来至少不比我差,而这仅仅是开头时的情况。很明显他是个不肯服输的人物,何况他还会用其他方式格斗。到不了收场我便会领教他的胳膊肘和膝关节的厉害,以及他如何擅长以手掌根连击我的腰肾和脖颈,当然还有其他部位。看来在他的一生中他已修理过不少人了。

    那后卫显得稍矮却更重些,脸相倒有些和善。他是个摔跤能手。他是那号人,在加入酒吧斗殴前会露出一副不无痛苦又颇为谦恭的笑容,随即他会抓住挨得最近的人,一下扔到房间对面去。除此之外,他们看起来都具有优秀运动员的那种灵性,那种实际的才智。

    “哈喽,”我说,“你们来这儿多长时间了?”

    随即我明白这下事情糟了,因为我下班时总是精疲力竭,虽然我力求口气平淡,可一出口声调却不低。记得当时我还想到,他们来这么个带廉价家具的房间找我谈话,而不是在我过去住的带酒吧和可照出他们全身的长壁镜的高档住宅,这会造成多么巨大的不同啊。

    看起来像个阻截队员的那位手中拿着一份剪报。“你的名字叫奥肖内西还是麦修内西?”他说道,一边盯着我。他注视人的样子很古怪。他不是看着我的眼睛,而是瞧着我的鼻梁,这是他玩的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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