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客户管理
3、目前的交易额数虽小,但具有诚意且付款明确的零售店。
(六)未有交易往来却具实力的店系指下列条件:
1、该地区尚未有旧客户的情况:
2、以地区性来说具有销售潜力且未来仍有可能开拓销售渠道的零售店。
第四条 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的往来方式。
(一)对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一概以既有的交易方法来进行买卖。
(二)批给这些店的售价,不论货出于本公司或出于特约店,价格都应统一。
(三)对于新的交易申请,原则上应转交给该地区的特约店去经手。
(四)这种非特约店的商店交易,应随着特约店销售能力的增大而中止。相反的,这些商店之中如有交易增大者,应设法将其纳入特约店制中。
第五条 特约店的义务。
(一)特约店依其过去的实绩以及所在的区域的实力,每年要有一定的销售责任额。而此额每年得经双方协议而修正。
(二)目前各经手品项的最低销售责任额,暂定如下:
1、××地区500~800组。
2、新产品及新型号则依当时条件另订。
(三)特约店须加入总公司。
(四)总公司是以协助、推展特约店业务为目的的亲睦团体。
第六条 交易方法。
(一)交货给特约店的批价及特约店本身的售价依下列规定实施。此价格亦为本公司交给工厂的价格。
1、A价——公司批给特约店的价格。
2、B价——特约公司及公司给零售店的价格。
3、C价——卖给一般消费者的售价。
4、D价——季节前的交易价格,届时另订。
(二)为促进特约店的销售及奖励其付款的落实,本公司特设回扣(折扣)制度。
(三)货款的缴付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次月10日须以现金缴付。如以期票缴付,则付款金额包含折扣费。
(四)关于季节性的货款缴付,另外订有特别价格。
(五)货物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等,由本公司负担。
第七条 支援销售的制度。
(一)对于特约店,本公司将免费或以成本价提供销售用的目录、广告用册子、传单、海报等。
(二)公司会自行负担在报纸、杂志、传单及其他媒体上的产品宣传费用,在实行这些广告宣传之前,公司会做好实施预定表,事前与特约店联络。
(三)本公司会对特约店指导有关销售方法、商品说明方法及其他相关的教育,并指示销售计划。
(四)在开始销售新型产品时,公司会免费提供或借与各特约店该产品的样品。
(五)本公司对于特约店主及负责的店员进行有关产品的组合及使用方法、产品说明、销售时的应对方式等教育指导。
第八条 制造方法。
(一)如偏远地区的订货量增多时,可于市内及各地设转包工厂,由这些工厂来负责产品生产。
(二)本公司内部将自设模具工厂,由公司亲自经营,至于生产方面再采取转包生产的方针。
(三)针对×××及×××各产品,本公司将设装配工程科,以付费方式将工程委托该单位。
四、代理店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的主旨。
本规章规定××公司与代理店之间的交易有关事项。
第二条 代理店的销售区域。
代理店可行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代理店如欲于指定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