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资金管理与财务计划
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奖金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闭公司损失。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6)名片: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工具费。
3、管理费用: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购买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所支费用。
(5)清洁费用:雇佣清洁公司打蜡所支的费用及其它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所支费用。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用。
(8)电报费: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拍发电报所支费用。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所支费用。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被代收单位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2、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