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原来还可以这样!
较高,出租则每月可收租金50万元,这样该企业每年收取的租金为600万元,按房屋出租租金的12%缴纳房产税,每年72万元。若将房屋出租改变为对外资产承包业务后,由承包人按月向该企业缴纳50万元承包费(承包费标准依据租金价格制订),则该企业每年应缴房产税变为按照房屋余值的1.2%缴纳,即200万元乘以适用税率1.2%,最终缴纳房产税为2.4万元。可见,在同样的收入情况下,两者的税负相差甚远,后者节税惊人。
总之,利用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法,可以直接减轻企业的许多税赋,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企业决策中必须考虑的重点,对管理决策层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