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美国“集体诉讼先生”
在众多中国海外上市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案例中,中国人寿被美国的“集体诉讼先生”盯上是一个我们值得再次回顾的典型案例,它为我们解读美国的“集体诉讼先生”的真面目留下了一个蓝本。
谁是“集体诉讼先生”?
其实早在中国人寿遭到Milberg eiss起诉之前,Milberg eiss盯上并得手的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是网易(Netease.com),它通过发动股民提起集体诉讼,最终令网易赔出435万美元。
时至今日,事情似乎已经过去,让我们回头再看这起案例。
“集体诉讼先生”认为“知情不报”的理由是,当年国家审计署披露,对中国人寿的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审计发现,母公司涉嫌大量各类违规资金约高达54亿人民币。而IPO期间,国家审计署已完成,或将要出版对母公司的负面审计结果,中国人寿却犯了“明知负面的事实却不予披露”的错误行为,正是因为这一负面消息,股民的利益遭到了损害,他们继而提出,上述情况中国人寿没有对信息进行披露,导致信息披露后股价下跌,况且股价大跌也是不争的事实。“集体诉讼先生”认为中国人寿没有及时披露信息就是对股民的一种误导,加上他们吃这碗饭的情况,他们随时随地跟踪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与新闻发布,只要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证明有误导的信息,对股东有损失(主要是股价下跌),两者又有因果关系,就毫不犹豫地发起诉讼,而起诉只要随便找一两个小股东,并在报纸或网络上发一个通告,邀请某一个时间段的股民加入即可。中国人寿在美国上市后集资额高达34.6亿美元,一度成为当年全球之冠,自然引起他们的注意,视为“鲜美的猎物”,随后国家审计署对中国人寿的披露恰好为Milberg eiss提供了一个绝妙的出击机会。由此可见,中国人寿遭遇集体诉讼,既有信息披露不完善的原因,被美国律师事务所盯上,也是重要原因。而从目前中国公司遭遇的几桩集体诉讼看,诉讼理由也大都与不实信息披露有关。在美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往往与并购有关)、短线交易、诱买诱卖等,其中大部分集体诉讼,起因是信息披露不当。有律师甚至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事关企业生死。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说,业绩预告不妨谨慎些”。
“原罪”与差异
“集体诉讼先生”的起诉理由
在“集体诉讼先生”对中国人寿的起诉状的被告栏里,除了中国人寿,还有管理层的五位自然人被列为被告(分别是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独立非执行董事龙永图、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德熙、董事兼副总经理苗复春及非执行董事吴焰),这些管理层人士被告的理由是“知情不报”。
如今集体诉讼风潮涌动,计划赴美的中国公司千万不能幻想蒙混过关,美国的证券监管行业高度发达,有一批专门做金融证券业的资深法律事务所,专门监控金融交易中的‘漏洞’。中国人寿事件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指示性’标志。其他大型企业海外上市的过程应该更加符合国际准则,必须把各种关系理顺、各种矛盾解决好、各项财务数据准备好。隐患往往意味着灾难,上市前先问问自己,类似中国人寿的情况你们公司是否存在,如何保证你们公司不会有这样情况存在?中国人寿就是一个前车之鉴。
附录 中国企业在纳市被诉历史
对信息进行最充分的披露是其一,其二是否采用母子公司分拆的形式进行海外上市,但是以剥离不良资产的方式上市必须慎重选择。假如剥离上市就必须完善法律规定,对通过分拆上市的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进行清晰界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