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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官商泥潭的工商经济
    明清两代的工商业已完全陷入官商经济的篱籓。发轴于宋的“买扑制”、“钞引制”到明日渐完善为特许授权经营制度,明清三大商帮——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商人全数因此而得利,商人完全沦为一个寄生性阶层。

    特许授权又与盐政有关。自管仲以来,中国历代政府都视盐业为经济命脉,其专营所得在年度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重,明代也不例外。朱元璋重修万里长城,长年驻扎80万雄兵和30万匹战马。其中驻军最密集的是“内迫京畿,外控夷狄”的山西大同一带。为了解决“兵政之患”,朱元璋想出了“以盐养兵”的政策,将“钞引制”稍改为“开中制“,具体办法是:商人运粮和其他军需物资到北方边疆,以粮换“引”,然后凭盐引到指定盐场支取食盐,再到指定的地区销售。这一制度的实行,让得地理之利的山西商人迅速崛起,他们收粮贩盐,横行天下,成为势力最大的区域性商人群体,是为晋商之始。到了明代中期,最出名的晋商家族是蒲州(今山西永济市)的王家和张家,他们分别控制了北方最大的两大盐场:河东盐场和长芦盐场。王家子弟王崇古是宣大总督,为帝国北方国防的最高指挥官,张家子弟张四维当过礼部尚书、内阁首辅,两家同处蒲州,互相联姻,结成了一个极其显赫的家族联盟,垄断北方盐业,官商气质浓烈。

    到明中叶的1492年(弘治五年),随着北患渐除,南方籍官员实行盐政变法,提出新的“折色制”,从而一改“开中制”所形成的利益格局。按照新的制度,商人不用再到北部边疆纳粮以换取盐引,而是可以在内地到盐运司纳粮换取盐引,这就是所谓的以“纳银运司”代替“中盐纳粟供边”。当时,南方淮河、江苏地区的盐场产量日渐增加,淮盐每年的盐引总量已占全国发行总盐引数量的二分之一,改行“折色制”后,徽商顺势崛起。晋、徽争雄,势必造成惨烈的博弈,为了划分彼此的利益,并防止新的竞争者进入,政府又“适时”地推出了“纲盐政策”,即把盐商分为10个纲,按纲编造纲册,登记商人姓名,并发给各个盐商作为“窝本”,“窝本”允许世袭,册上无名、没有“窝本”者,不得从事盐业贸易。“折色”加上“纲盐”,就构成了官商一体、结合了特许与准入特征的承包经营制度,这是明人一大发明,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

    清乾隆开放通商,推行的“行商制度”则是特许制在外贸领域的延伸。当外商被严格管制并“圈养”起来之后,政府便以发放牌照的方式,允许获得资质的中国商人与之进行交易,史称“十三行商人”。根据当时的保商制度,外船人境后必须有一位十三行商人予以担保,凡入口税均须经行商之手,行商承担的责任还包括:商品价格的制定、为外商代缴关税、负责管束外商行为等。如果外商在华期间有任何违法行为,海关将对行商实施追究。这种独特的保商制度让十三行商人成为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一个媒介,其职责加大,与政府和外商的关系进一步紧密,而权力和获利能力也随之迅速膨胀。

    晋商、徽商和十三行商人,因特许授权而获得垄断性利润。明人认为徽商最富,晋商和陕商次之——“以新安最,关西、山右次之”。清人章嗣衡、徐珂曾统计,晋商的资产总数约在5000万—6000万两白银之间,接近于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人之和。当代山西籍学者梁小民则认为,晋商的资产总量应在1亿两白银左右。清末,十三行商人独享外贸之利,财富暴涨号称“天子南库”,大有超越晋商、徽商之势。道光年间的伍秉鉴拥有资产约2600万银元,在西方人的眼中,就是当时世界上的首富,20世纪90年代的《亚洲华尔街日报》曾评选出1000年以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伍秉鉴是6个人选的中国人里唯一的商人。

    三大商帮尽管都富可敌国,可都是被豢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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