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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1945年:接收之乱
行金融开放政策的一年多里,央行的外汇储备减少了4.53亿美元,黄金减少了331万盎司,较原先的数量都少了一半,经过这番折腾,法币的市场信用开始丧失,在日后的中央财政破产埋下伏笔。

    如果说,鲁莽、霸道而不计后果的货币及金融政策让普通民众大受其伤,那么,国民政府对于战后产业政策的制订,则致命性地打击了原本就摇摇欲坠的民营资本。

    在一开始,局势似乎在朝市场化的方向推进。战后,以翁文灏、何廉为首的经济部迅速拟定了一份《第一个复兴期间经济事业总原则》的方案,它制订了“战后中国第一个经济建设五年计划”,而其基本的原则是实行“混合经济”模式,按何廉的表述是“在混合经济中的有计划的发展”,就是提倡国营、私营和积极引进外资投入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存。《总原则》还特别强调把国营企事业的范围限定在军工、造币、主要铁路和大规模的能源动力经营以及邮政电讯等若干重要公用事业方面。鼓励私营企业在政府经济建设总计划的指导下发展,并由政府在财政、运转设施等方面给予援助,且在实际经营中,享有与国营企业平等竞争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开放度也有所增加,规定在任何中外合资企业中,除了董事长一席必须由中国人担任外,不必对外资所占百分比作出限定。此外还特别强调,在政府供职的人员禁止经营和管理任何在其监管职能范围内的企业。《总原则》在最高国防委员会上表决通过,并公告天下。

    以今读之,这份《总原则》的精神与30多年后中国改革开放的思路很有神似之处,甚至在一些表述上都几乎一致。这是1934年之后,中央政府提出的最具市场化精神的纲领性文件。当时的中国经济,百废待兴,确实出现了一个改革的大好时机,美国学者费维恺在他的研究中便认为:“政府在收复沦陷区时,其间间隙的时间虽然短暂,本可以出现一个实行彻底而公正的税收改革,以抵销通货膨胀的影响,但政府并没有抓住这个机会。……收复中国工业较发达的省份,对解决商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可能有些希望,但这希望被事实残酷地粉碎了。”

    希望之所以被粉碎,一是顽固的国家主义理念仍是主流,若非决策者的绝大决心,很难被一纸《总原则》否决,二是官僚资本集团已经与国营垄断体系形成了一个制度性的共犯结构,他们成为市场化改革的最大反动力。经济部里的那些书生当然无法与行政院和财政部的宋子文等官商抗衡。

    总而言之,看上去很美的《总原则》自出笼之后,就变成一纸废文,徒给后人留了一道长长的叹息。

    在宋子文的主导下,一连串以“中国”为名号的国营垄断企业纷纷挂牌诞生:中国盐业公司、中国蚕丝公司、中国植物油料公司、中国造纸公司、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中国茶叶公司、中国石油有限公司、中国渔业有限公司、中华水产公司、中华烟草公司、华北钢铁公司、华中钢铁公司、天津造纸公司……他们以划拨的方式无偿得到了数以千计的、资产质量最好的资产,据经济部统计,到1946年6月,已经接收的2243个工矿企业中,作“拨交”处理的就高达1017个,标卖给民营的只有114个,还不到接收工厂总数的5%。

    这些中字号企业中,最典型的是宋子文直接控制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自晚清以来,纺织业就是中国最重要的民生产业,而且长期为民营资本所掌控,在这个领域出现了张謇、荣氏兄弟等众多企业家,它可以说是民营资本集团的最后一块阵地。此次,宋子文利用接收的天赐良机,来了一个大抄底,他接收了日资在华的所有纺织工厂,还将上海、天津等地的众多大型华资纺织厂纳入囊中,官僚和国营集团分文未出,一举拿下全国总纱锭的37.6%和全国织布机的60.1%,几乎完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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