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1950年:改造的浪潮
厂子。到社会主义的时期,国家下命令,你就把厂子交给国家,或者由国家收买你的工厂,国家一时没有钱,发行公债也行。然后,国家把这16个工厂还是交给你办,你还是总经理,不过是国家工厂的总经理,因为你有功,国家再交8个厂子给你办,—共24个,薪水不减你的,还要给你增加,还要相应地给你高的地位。可是你得要办好呵!你干不干呢?”宋斐卿应声回答说,“那当然干”。
刘少奇在天津的这番讲话,确乎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企业关闭急剧下降,开工率上升。到6月份,天津新开张的厂店达1160户,而停业的只有27户,该月的财政收入比前一个月增加1.5倍,到9月,天津的进出口总值达到了解放前的最高水平。
刘少奇在天津初步形成了“合营过渡,和平赎买”的观点,也成为1956年之前的一个政策方向。
建国初期,民族资本集团受到了比较温和的待遇。在国家治理团队中,共产党外的民主人士也拥有相当的比例,在第一届政务院(即后来的国务院)的34个部长级名单中,党外人士占了14人,其中,涉及经济的部门首长有一大半来自党外,譬如轻工业部部长黄炎培、邮电部部长朱学范、交通部部长章伯钧、农业部部长李书城、林垦部部长梁希、水利部部长傅作义等,1952年新建粮食部,部长是章乃器。
尽管没有被彻底“消灭”,但是,随着证券交易市场的取缔、商品流通领域的国营化管制、税收上的所有制倾斜,再加上意识形态上的矮化,使得民营资本集团早在1950年就已经非常的虚弱了。
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讲述了一个细节,1950年2月,也就是上海的粮食大战平息之后,中财委曾担心民间商人会展开一轮新的攻击,便召开全国财政会议商议对策,拟定了“四路出兵”的策略,即加紧征收税款和公债款,督促企业主发放工人工资而且不准关厂,公营企业现金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准向私营银行和私营企业贷款。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估计可能会遇到资产阶级的抵抗,要打几个回合。实际上,他们已无力再较量,三四月份,我们看到势头不对(市场过紧),收兵回营,已经来不及了。”来不及的后果是,因供应和需求的同时锐减而出现了全国性的市场萧条,上海市长陈毅向中央报告,上海人心浮动,匪特乘机活动,市面上发生了吃白食、分厂、分店、抢糕饼、打警察、聚众请愿和捣乱会场等一类的事件。
5月,华北局对石家庄、大同和张家口等14个城市的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在专门报告中概括了八个方面的问题,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公私企业的实际状况。
其一是,国营商店和合作社经营的商品范围过宽,数量过大,有垄断一切的现象。在粮食、棉花、纱布、煤炭、煤油、食盐等几种主要商品上,国营的营业额高达80%左右。有的商品在某些城市甚至达到100%,其他日用品,国营商店和合作社也广泛经营,抢夺私商的阵地;
其二是,在价格政策上打击私营工商业,表现在批发价格与零售价不分,私营零售商无利可图;地区差价小,私人长途贩卖赔钱;代销手续费低,代销商不满意;原料与成品的差价小,工业利润低,造成一些私营工厂倒闭;
其三,税收重,税目多,手续繁,加上认购公债的人物也重,私营工商业难以承受;(各地私营企业税负有不同,不过,偏高偏重是一个存在的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档案显示,1951年对天津10家大私营工厂的调查表明,所得税占赢余总额的39.4%。在江苏常州,染织业的所得税占其总收入的60%。上海市1951年对18家典型户的调查发现,其实际赢余为2006亿元,缴纳的所得税为1127.29亿元,占实际盈余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