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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1956年:“绝种”
年1月,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一次会议上,荣毅仁当选副市长,这是荣宗敬兄弟自创业经商以来,第一位荣家子弟担任政府公职。不久前,毛泽东与陈毅等人议论国内著名的资本家时说:“这荣家是我国民族资本家的首户,在国际上称得起财团的,我国恐怕也没有几家子。”荣毅仁的“红色资本家首户”称号由此得来。据回忆,在代表大会期间,已经升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陈毅亲自南下为荣毅仁助选,陈毅对代表们说,“我匆匆赶回来,因为毛泽东给了我一个特殊任务,要我和上海的朋友商量一下,请投荣毅仁一票,把他选上副市长。”

    就是在鼓励大鸣大放的大氛围中,围绕如何对待私人资本、如何搞好合营企业的问题,发生了几场大争论。如果说,顾准和孙冶方代表了共产党内知识分子的思考高度,那么,来自私人资本阶层的人士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争论最早起源于1957年1月的上海。

    就在荣毅仁当选副市长的代表大会上,鸿兴织造厂董事长、中国钟表厂总经理、萃众织造厂经理李康年递交议案,建议政府发行“工商企业改造赎买存单”,发行额定为人民币22亿元(减除1956、1957年二年定息),于1958年1月开始发行,分18年兑现,每一季度兑现2,750万元,每年11,000万元,到1975年第四季度全部兑讫;在完成对资本家的“赎买”之后,全部公私合营企业一律改为国营,私方人员即变为公家职位。

    5月17日,北京的《人民日报》刊登了这个“赎买20年建议”,供全社会讨论。李康年还拟出了一些具体的执行方法,他建议政府指令交通银行,增辟信托部,代民族资产阶级保管股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代收股息红利定息,代办储蓄投资或建造房屋,或代为捐献转赠他人,或缴纳国库。在发给资本家的22亿元赎买金中留出十分之一,作为对资方代理人、董监事与需要照顾的资产阶级分子,给予一次酬劳或慰籍金,如再有余额,即拨交全国工商联,作为私方生活互助基金。

    李康年的建议,当即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在工商界内部,有人支持李康年的提案,认为此议保障了私人资本的长期权益,也有人反对,认为定息已经成了有名无实、有害无益的东西,再拖20年怎么受得了。云南省工商联副秘书长聂叙伦就说,昆明有的饮食店业主半年只有七厘钱的定息,有的一户每季只有四分钱的定息,因此有些人要求摘掉定息户的帽子。北京市第二五金工业公司副经理于熙钟说,中小户青年工商业者看了李康年提出的延长定息20年的意见都很生气,有的甚至说再提就咬他的耳朵。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毕鸣岐说,提出定息延长20年,工人阶级反对是理所当然;民族资产阶级中多数的人也不会接受,而我们民族资产阶级的子女也不会答应。

    而一些参与了执政的人士则从意识形态的高度反对李康年提案。中国民主同盟党员、时任中央私营企业局副局长千家驹就认为,李氏的主张是“是消极性的表现,想一辈子吃剥削饭”,工商业者应该认识到,现行的赎买政策是国家对他们进行改造的一种安排,也在于使他们安心改造。李康年的错误在于“把赎买视为国家欠了资本家一笔债,非还不可;拿定息是理所当然的,是光荣的事。这种想法是不利于改造的。因为他们把剥削可耻的根本道理都忘记了。”

    6月6日,李康年在《人民日报》再次发表四千字的长篇文章,对千家驹的观点进行反驳,他说,“自从我的建议书提出后,所受到的,多半是无理的谩骂,而得不到真理的帮助与批评。”对于“想吃剥削饭一辈子”的指责,李康年说,“我今年60岁了,难道我一定能活到80岁么,孩子们多已大学毕业做医生了,他们也不会要的,况且我的定息每月不过二三百元,目前都已买公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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