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911年:在革命的炮火中
center">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center">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何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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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赠父诗》1911年
(晚清求变风潮激发了一代青年人的革命热情,1911年春,17岁的湖南湘潭县韶山冲农村青年毛泽东赴省城长沙求学,临行前写下此诗。48年后,他再回韶山,已成为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领袖。)
1911年1月,盛宣怀被任命为邮传部尚书。这时候,立宪运动搁浅,社会矛盾极端激化,革命党人四处暴动,各省军阀心怀鬼胎,大清帝国宛若一个一触即发的火药桶。历史的讽刺是,点燃这个火药桶的人,居然就是过去40年间一直为朝廷打造实业基石、期望以此名垂后世的盛宣怀。
其事发端起于铁路之争,这跟盛宣怀历来的国有化理念密切相关。
甲午之后,大兴铁路渐成热潮,朝廷将之当成国策,民间看到巨大利益,国际资本也不甘失去机会。于是,它成了各方争夺和博弈的最大热点。
盛宣怀坚定地认为,铁路必须国有化。他的逻辑是,铁路既然是事关国家命脉的经济事业,而且有如此丰厚的利益,则自然应该由国家来垄断经营。所以,在过去的七年里,他一直不遗余力地修筑铁路,同时则密切关注各条铁路的权益动向。在投资理念上,他的想法是:如果国家有钱,就坚决国营投入,如果没有钱,就只好引进外来资金,但宁可借款而不出让股份,如果借款,宁借外债,不信内资。
1897年,英国公司提出修建从广州到汉口的粤汉铁路,盛宣怀认为这条铁路线至关重要,如果路权为英国人所得,“恐从此中华不能自立。”然而,他又实在拿不出钱来修建,于是,他提议向美国财团借款兴建,由他领导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总其纲领”。在他的主持下,清政府与美国合兴公司草签《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400万镑,年息五厘,九扣,铁路财产作保,借款期限30年。1899年,合兴公司代表来中国议立正约,并提出在韶州、衡州、郴州等处开矿,引起鄂、湘、粤三省地方不满。美国驻华公使康格出面干涉,扬言粤汉铁路“美国必办,断不能让他人”,于是在1900年7月,盛宣怀与之再签《奥汉铁路借款续约》,续约将借款金额增至4000万美元,并有两条主要补充:第一,进一步扩大美国的路权,规定建筑萍乡、岳州、湘潭等支线,并速造渌口至萍乡路线,从而使美国获得沿线矿权;第二,粤汉铁路及支线所经过地区不准筑造与干线、支线平行的铁路。
盛宣怀的这一决策,被民间资本视为“出卖国家利益”,他则至死不予认同。在修筑京汉、沪宁等干线铁路时,他一再尝试的办法就是向比利时、美国及英国等国际财团大举外债,他曾为此辩解说,“设当日不费美约,则粤汉、京汉早已一气衔接,南北贯通,按照原奏先拼力偿比(比利时)款,继偿美(美国),最后偿英(英国),不逾三十年,京汉、粤汉、沪宁三路,皆徒手而归国有,然后以所赢展拓枝路,便利矿运,讵不甚伟!”他的思路表述得非常清楚:先靠外债把铁路尽快建设起来,然后逐笔还债,大不了过了三十年,铁路的所有权就全部都归国有了。
可是,现实并不如他设想的那样推进。粤汉线工程命运多乖,其后数年风波不断。随着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大涨,要求收回路权的声音不绝于耳。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在铁路事务上产生尖锐的矛盾,盛宣怀的国营垄断理念遭到坚决的挑战。
1903年,四川总督锡良倡议不借外债、靠民间资本建造川汉铁路,一时应者如云,11月,朝廷由商部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准许各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