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1929年:商人的抗争
收复的北京,在那里,国民党所有的高级将领正在召开军事会议,宋子文的发言还没有讲完,很快遭到了趾高气昂的将军们的嘲笑,他们一口拒绝了裁军和军费限制,顺便还要求财政部马上再发行3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公债。第一个回合,宋子文的努力泡汤,企业家一触即败。
两个月,国民党定都南京,随即召开二届五中全会。在宋子文的暗示和鼓励下,虞洽卿率领100个上海商界代表气势汹汹地奔赴南京请愿,这些人代表了上海总商会、上海银行同业工会和60个上海行业公会,他们提出“颁布约法,监督财政,裁减兵额,关税自主,劳资合作”等十大要求,如果不能满足,他们将拒绝支付8月份的贷款。这是蒋介石进上海后,企业家集团采取的最强硬的一次行动,国内外舆论为之一震。蒋介石当然不能用刺刀、机枪对付这些金主,便将他们请进汤山别墅,派出高官日夜宴请周旋,承诺组成全国预算委员会和中央财政改革委员会,此外还单独许诺虞洽卿,拟聘他为全国交通会议航政股主任。一路软钉子吃下来,请愿团还是无功而返。在这样的过程中,一直试图在政商之间达成某种妥协的宋子文渐渐滑向了政权一边,他很快变成了另外一个宋子文。
10月,国民政府宣布改组当时国内最重要的两家民营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加入官股,分别占了20%的股份,又恢复了官商合办的性质。张公权等人被迫接受现实,他在日记中写道:“军人不明财政,而处处干涉财政,前途悲观在此。”
1928年12月,东北军阀张学良发出通电,表示服从国民政府,国民党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
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下,1929年1月,南京召开军队编遣会议,全国主要的将领除了张学良之外,全部与会。企业家集团发动第三次抗议,潮水般的电报冲向南京,上海总商会和15个重要商人团体联名发电,“要求南京政府必须裁遣军队和决定全国预算。”在这次会议上,总算通过了限制军费和将军队从将近200万人裁减到71.5万人的决议。企业家们的抗议好象得到了胜利。但后来的事实却是,从蒋介石到东北的张学良、山西的阎锡山、华北的冯玉祥到西南的李宗仁,没有一个将领愿意裁减一个士兵,军费当然还是居高不下。
在半年多时间里连续发动了三次抗议,表明此时的企业家集团尚有抵抗的能力。
就当企业家们频频出动的同时,与之理念相近的自由知识分子也加入了反抗的阵营。1929年初,国民政府颁布了一道“人权保障”的命令:称“世界各国人权均受法律之保障。当此训政开始,法治基础亟宜确立。凡在中华民国法权管辖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行惩办不贷。着行政司法各院通饬一体遵照。此令。”
很快,胡适在《新月》杂志第二卷第二号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公开反对国民党的“训政”,他写道,在人权的侵犯上,“命令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并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但今日我们最感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斯文被后世很多学者视为胡适一生中最辉煌的文字,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执政体制围绕人权问题的第一次冲突。接着,胡适又写出《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罗隆基发表《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一场反训政的人权运动由此而生,国民党政客对此进行了猛烈的反击,曾当过孙中山秘书、时任立法院院长的胡汉民撰文驳斥,并发誓不与胡适“共中国”,而后者毫无畏惧,并语气坦荡地反击说,“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这场争论持续四年,到1933年6月,以《新月》遭到停刊而告停,到那时,党国体制已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