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1929年:商人的抗争
在这起抗争中,一个值得玩味的事实是另外一类知识分子的态度。就在胡适发表《人权与约法》的半年后,同在上海的鲁迅发表写出《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一文,在他看来,胡适等人所为,不过是“挥泪以维持治安”,“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百姓面前显显威风,只要不妨碍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后世有学者对此颇为不解,邵建在《胡适与鲁迅:20世纪的两个知识分子》一书中便认为,“鲁迅以一贯的语带讥讽,将胡适一班人马判定为‘刽子手和皂隶’,毫不客气地掷以锋利的投枪,这的确为今日的读者所困惑不解。”
实则,在当时中国,确乎出现了两种知识分子,一种是“参与介入”的建构型,一种是“绝不妥协”的批判型,他们之间的分歧与争论在某种程度上让中国的现代化选择变得更加的莫测和艰难。
蒋介石当然不会让企业家集团的抗议无休止地进行下去,他们的抗争或抱怨根本改变不了他的既定国策。很快,在他的谋划和宋子文的配合下,企业家集团被彻底打散、击溃。
打击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一是彻底瓦解企业家的组织体系,二是用看上去无比优惠的公债政策将之完全“绑架”。
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发展,上海已经形成了层次分清、结构严密的企业家组织,它以总商会为龙头,各区有分会,各行业则有同业公会,其互通气息,联合行动,而且有丰富的公共治理经验。作为一个老练的政治家,蒋介石当然比谁都明白这个组织体系的力量。“四·一二”事变后不久,他即借通缉傅宗耀之机,以国民党上海政治分会名义,下令将上海总商会及会董一体解散。之后,蒋委派宋子文等人采取分化和相互牵制的策略,与一个又一个商人组织分别谈判,使其不可能进行反抗,而逐一被吸收进国民党的机构中。
1927年7月,蒋介石颁布法令,宣布上海市政府从此在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下,享有极其广泛和重要的行政权与司法权,所有上海市的商业组织都要受到上海市社会局的监督。行业间一切职业上的争端,都要由市政府来解决,收集各种经济统计资料,办理各种慈善事业,也都由市政府负责。为了培植自己的商人组织,上海市国民党党部成立了救国会和商民协会,前者是原来的抵制日货运动协会,后者是国民党从广州带来的一个御用组织,它们在1928年春季搬到上海市总商会的办公地点——公共租界的后天宫,实行所谓的“联合办公”。
蒋介石还十分善于利用媒体将企业家阶层彻底地孤立起来。在国民党控制的媒体中,企业家常常被描述成帝国主义的合伙人和走狗,他们为了图谋自身利益而牺牲民族利益。在一个有着2000年中央集权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我们的国民性中天然地有着对政权的膜拜与恐惧。政治家利用人们对社会不公的情绪,非常容易引导议题,转移焦点,并达成自己的目的。在这种行为中,激发人们对财富阶级的仇恨,是一种轻而易举的战略,因为,它几乎没有任何的风险,而且看上去非常的“道德”,符合基层人群的感性直觉。1928年6月,就当虞洽卿等人在全国经济会议上对宋子文进行围攻的时候,国民党媒体迅即发表了严厉指责的文章,一个叫药群的作者在《先导月刊》上写道,“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认为当前处在训政时期,这个会议是很严重很严肃的……当得知会议参加者绝大多数是资本家而没有包括一个农民和工人,我大失所望。”对于企业家们发出的“最后通谍”,他的评论是,“我们不应让经济会议犯了代表资本家阶级的嫌疑。这个文件抄袭了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而缺乏国民党的革命精神。”
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后,蒋介石随即宣告“以党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