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幻想
芝加哥和纽约。这片子会激起政府当局的强烈反应,同时还塑造了一个值得同情的英雄。”
他笑嘻嘻地问:“咱们啥时候开始啊?”
我们就这样对影片《鸣冤》达成协议。
我整个晚上都兴奋不已,但是后来——在我们愉快地吃了一顿晚饭,韦斯开着摩托车离开之后——吉尔对我的盲目乐观扎了一针。
“他谈的关于在俄克拉荷马的那些事,比如他的父亲弃家出走,他母亲酗酒而且死于癌症,他到养父母家……”
“他的话让你心烦,我注意到了。”
“你整天只顾忙着写东西,连那些有关他出身背景的小报都没留心过。”
我将一只碗放讲洗碗机内。问道:“是吗?”
“韦斯来自印第安纳州。他是个弃儿,在孤儿院长大。可他向你介绍的出身背景却不是他本人的。”
“那么是谁的……”吉尔注视着我。
“我的上帝,可别是迪肯的背景。”
于是接下来的事,就像从盒子里蹦出一张鬼脸盯着我一样。韦斯与迪肯长得像,这可以说是巧合,是命中的注定,就像上帝赐予他一般。但是其他方面——如行为举止、穿着打扮、嗓音特点等——却是刻意模仿。我知道读者诸君心中所想的是——我前后矛盾。当我第一次遇见他时,我认为他的样子十分自然,不可能有意模仿迪肯。当我意识到他的测试镜头在所有方面都和迪肯在《生的权利》中干草棚那场戏的表演相同时,我不相信韦斯是刻意复制那场戏。因为测试镜头给人的感觉十分自然,不是模仿。那是对迪肯的尊崇。
然而如今我清楚了。韦斯是在刻意模仿。但令人恐惧的是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模仿,他已完成每个演技型演员的终极目标,他不是在演戏,他也不是假装成迪肯。实际上他在演绎自己的模式。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角色中,开始时他无疑是有意识地在扮演这个角色,到后来自己就变成了这个角色。韦斯·克兰只是存在于姓名中,他的家庭背景、他的思想、他的身份等不再属于他自己,它们属于一个死者。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儿?”我问道,“是《三面夏娃》?西比尔的作品?”
吉尔忧心忡忡地望着我说:“只要它不是《变态狂人》。”
我该怎么办?去告诉韦斯他需要帮助?去作一次贴心的交谈,劝他走出错觉?但这样的交谈只是停留在理论上,我们没有把它付诸行动,无论如何他不是危险人物。恰恰相反,他的行为举止没有差错。他总是说话文静,还带点幽默。此外演员们常用各种方式使自己兴奋起来,自然会显得有点古怪。我想,要采取的最好行动就是等着瞧。另一部影片即将开拍,好像不存在什么捅娄子的感觉。如果他的错觉变得具有破坏性……
他与全体演职员相处当然没啥困难。轮到他的戏时,他提前半小时到场。他熟悉台词,总是花上几个傍晚和周末——无偿地与别的演员一起排练。连制片厂副总裁也承认样片相当棒。
惟一的麻烦迹象就是他热衷于赛车和骑摩托飙车。因为替他支付的保险金过高,制片厂副总裁非常生气。
“嗨,他需要释放一下,”我说,“他的压力太大。”
我承认我的压力也太大。这次我的预算价值两千五百万美元,我不想为了让我一手推出的影星走出错觉而毁掉影片。
影片按拍摄计划拍到一半时,韦斯来对我说:“看见了吗,不开玩笑。这次我表现良好。”
“嗨,我十分感激。”他用“这次”是他妈的什么意思?各位也许在想:如果我对他的关心多于对自己的影片,就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是我真的关心了——正如你们即将见到的那样。但没有用。要发生的是不可避免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