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场
“差不多是五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住在棒球场旁边,读大学三年级。说是棒球场,其实没那么神乎其神,不过比荒草甸稍好一点罢了。大体有接手后方挡网,有投手投球踏板,一垒长凳旁边有个记分牌,整个场地用铁丝网围了一圈。外场不是草坪,而是长着稀稀拉拉的杂草。厕所倒是有个小小的,更衣室和衣帽柜之类就没有了。球场的所有者是在这附近开一家大工厂的钢铁公司,门口挂着一块写有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牌子。每到星期六星期日,由钢铁公司员工组成的各个球队便前来进行业余棒球比赛。此外,这家公司还有一支正式的软式棒球队,那伙人平日也来此练习。所谓女子垒球队也是有的。到底是一家喜欢棒球的公司。不过住在棒球场旁边也不坏。我的宿舍紧挨在三垒长凳的后面。我住在二楼,开窗眼前就是铁丝网。这样,每当我无聊时——说起来白天差不多都够无聊的——就呆呆地眼望业余棒球比赛或正式棒球队的练习打发时间。不过我住进这里倒不是为了观看棒球,这里边有个完全与此无关的缘由。”
说到这里,小伙子止住话头,从上衣袋里掏出香烟吸了一支。
那天我同小伙子是初次见面。他写一手别具一格的好字。我所以想见他,起初也是因为这手有魅力的字。不过他的字的魅力同世上常见的习字帖式的流丽是无缘的,相比之下,更属于朴拙的有个性的那一类。字乃“金钉流”,一个个字左摇右晃,里倒外斜,不是这里的笔划太短就是那里的线条过长。尽管如此,他的字还是有一种仿佛正在引吭高歌的雍容与大度。有生以来,我还从未见过如此漂亮和考究的字体。
他用此字体写了以原稿纸来说七十页左右的小说,用包裹寄到我这里。
我这里偶尔确有这样的稿件寄来。有复印的,有手稿。本应该过一遍目再写点感想什么的,但我不大喜欢也不擅长这种方式——总之出于极端个人化的想法——所以总是装上一封拒绝信寄还给本人。心里固然感到歉然,可也不能从不对头的井里打水。
但是这个小伙子寄来的七十页小说我却不能不读。一个原因就是——如上面所说——字写得实在极具魅力。我无论如何都要知道能写这么漂亮的字的人写的是怎样一部小说。另一个原因是文稿所附的信写得彬彬有礼,简洁而坦诚。给您添麻烦,深感过意不去。生来第一次写篇小说,却不知如何处理。自己想写的题材和已写成的作品之间有很大距离,自己不明白这对于作家究竟意味什么。倘有幸得到哪怕极短的评语,也将大喜过望——信中这样写道。考究的信笺考究的信封,错字也没有。这么着,我读了他的小说。
小说舞台在新加坡海滨。主人公是二十五岁的独身工薪族,同恋人一起来新加坡休假。海滨有家专门的蟹餐馆。两人都特别喜欢吃蟹,加上餐馆面对本地人,价格也便宜,于是一到傍晚便去那里边喝新加坡啤酒边放开肚皮吃蟹。新加坡蟹有几十种,蟹的吃法达上百种之多。
不料一天夜晚离开餐馆返回宾馆房间后,他肚里极不好受,在卫生间吐了。胃里全是白花花的蟹肉。定定地注视便盆里漂浮的肉块的时间里,他发觉它们似乎在一点点蠕动。一开始以为是眼睛的错觉,可是肉的确在动。肉的表层宛如皱纹聚拢,一颤一颤地抖动。是小白虫!几十条和蟹肉同样颜色的细小的白色虫子浮上肉块表面。
他再次吐了起来,胃里的东西吐得渣都不剩。胃收缩成拳头大小,连最后一滴绿色的苦胃液都吐了出来。这还不算完,他随后“咕嘟咕嘟”喝的漱口水也尽皆吐出。但他没有把虫子的事告诉恋人。他问恋人有无呕感,恋人说没有。“你大概啤酒喝多了。”她说。“是啊。”他应道。然而那天傍晚两人又在同一盘子里吃同一东西。
夜里,男子望着沉沉酣睡的女子的身体,心想那里边恐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