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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雨
吭地挂断电话。十五秒后电话铃再次响起,拿过听筒,是同一个人。这回她没挂断,而是把听筒塞进手袋拉上拉链。那以后再无电话打来。

    一个月休假稳稳流逝。终归她没去旅行。细想之下,一来她原本就不怎么喜欢出门旅行,二来一个同男友分手的二十八岁女人独自出游未免太像绘画题材,令人兴味索然。三天时间她看了五部影片,听了一场音乐会,在六本木的LIVE hOUSE听了爵士乐。还一本接一本看书,看已经买好的、准备有时间就看的书。唱片也听了。又去体育用品店买了休闲鞋和运动短裤,每天在家附近跑十五分钟。

    最初一个星期如此顺利过去。从杂七杂八磨损神经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而尽情做自己中意的事委实妙不可言。情绪上来,便自己做饭,日落时分一个人喝啤酒喝葡萄酒。

    但休假休到第十天时,她身上有什么发生了变化。想去看的电影再也没有一部。音乐徒然令人心烦,密纹唱片一张都听不到头。一看书就头痛,自己做的饭菜也样样没滋没味。一天跑步时给一个令人不快的学生模样的男子尾随了一阵子,于是干脆作罢。神经莫名其妙地亢奋,半夜睁眼醒来,竟觉得黑暗中有人逼视自己。这种时候,她便把被蒙在头上,浑身发抖,直到天空泛白。食欲也下降了,终日心焦意躁,再没心思做什么了。

    她给熟人——无论哪个——打去电话,其中有几个和她闲聊,或帮她出谋划策。但他们毕竟工作很忙,不可能总这么闲陪。“过两三天手头工作告一段落时去慢慢喝上一杯。”说罢,他们挂断电话。然而两三天过去了,也没有邀请电话打来。刚告一段落就又有别的工作找来,这样的生活她本身也反复了六年之久,个中情由她完全清楚,因此也没有主动打电话打扰对方。

    天黑后她懒得待在家里,一到晚上就穿上刚买的新衣服出门,在六本木或青山一带漂亮的小酒吧里一个人一小口一小口啜着鸡尾酒,一直啜到末班电车时刻。运气好时,能在哪里遇见往日熟人闲聊消磨时间。运气不好(这种时候占压倒多数)就谁也遇不上。运气更糟的时候,往往在末班电车里被陌生男人把精液甩在裙子上或受到出租车司机的调戏。她觉得在这个一千五百万众生拥来挤去的都市里,唯独自己孤独得要命。

    她最初睡的男人是个中年医生。人很英俊,一身得体的西装,五十一岁(事后知道的)。她在六本木一家爵士乐夜总会独饮时,这男人来到她旁边搭讪:“你等的那位看来不来了,我也同样,你若不介意,就一起坐到你我有一个同伴到来为止。”一派陈词滥调。手法虽然老掉牙,但他声音甚为悦耳。于是她略一迟疑,应道:“无所谓的,请请。”随后两人听着爵士乐(稀糖水般的钢琴三重奏)、喝酒(原先包下的一瓶丹尼尔兹)、聊天(六本木旧事)。他的同伴当然没出现。时针转过十一点时,他提议找个幽静地方吃饭。她说这就得回高圆寺。他说那么用车送你回去。她表示不送一个人也回得去。“那么这样如何,我在附近有个房间,干脆住下可好?”他说,“当然,你不愿意,我不会胡来的。”

    她默然。

    他也默然。

    “我是高价的哟!”她说。她自己也不知道何以说出这么一句。那是自然而然地冲口而出的。而一旦出口的话,便无法收回。她猛地咬紧嘴唇,盯住对方的脸。

    对方淡淡一笑,又一次往杯里注入威士忌。“可以的。”他说,“说个数。”

    “七万。”她即刻回答。何以七万则毫无依据,她就是觉得非七万不可。说出七万男子想必拒绝这一念头也是有的。

    “再加法国套菜。”说着,男子一口喝干威士忌,欠身站起,“那,走吧。”

    “是医生?”我问她。

    “嗯,医生。”她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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