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被害者的认可
法官问。
“不,我是一丝不苟地在遵守法律。你的法律规定、我的生命、我的工作,以及我的财产都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被处理掉。很好,你现在就可以不经过我而把我处理了。我不会为自己辩护,一切申辩都是徒劳的,而且我不会装出是在和正义的法庭交涉的假象。”
“可是,里尔登先生,法律明确规定了要给你机会去表达你的意见,并为自己申辩。”
“被带到法庭上的囚犯之所以能够为自己辩护,是因为他的法官认可一种客观的正义原则的存在,这个支持着他权利的原则不能被他们所侵犯,而他则可以施行。你们用来审判我的法律认为原则根本就不存在,认为我没有任何权利,你们对我可以为所欲为,那么好,来吧。”
“里尔登先生,你所诋毁的法律是建立在最高的原则之上的——就是大众权益的原则。”
“谁是大众?它所掌握的权益是什么?人们曾经相信,‘权益’要通过道德的价值规范来定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损人利己。假如现在大家相信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可以把我随意牺牲掉的话,假如他们相信他们只是因为想要我的财产就可以动手夺走的话——哼,这就和强盗们想的一样了。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强盗要做什么是不会来问我的。”
法庭的一边特意为从纽约赶来旁听庭审的要人们预留了一些座位。达格妮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脸上只有一副严肃认真的神情,她仔细地听着,心里明白他所说的话将会决定她的生活道路。艾迪·威勒斯坐在她旁边,詹姆斯·塔格特没有来。保罗·拉尔金向前弯着身体坐着,因恐惧而发尖的脸像动物的鼻吻一样努出去,那上面现在充满了歹毒的憎恨。他身边的莫文先生则傻乎乎的还不大明白;他的害怕简单得多;他在困惑和愤慨当中听着,对拉尔金耳语道,“老天爷,他现在居然这么干!现在他可是让全国都认为所有的商人都成了大众权益的敌人了!”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那位法官问,“你把你本身的利益放在了大众利益之上?”
“我认为这种问题只有在食人族的社会才会有。”
“什么……什么意思?”
“我认为在一个没有不劳而获和相互倾轧的人群里是不存在利益冲突的。”
“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假如大众觉得有必要削减你的利润,你不认为他们有这样做的权利?”
“他们当然有了。大众随时都可以削减我的赢利——拒绝买我的产品就行了。”
“我们是在说……其他的方式。”
“其他任何削减赢利的方式都是掠夺者的方式——我就是这样看的。”
“里尔登先生,可没有这样为自己辩护的呀。”
“我说过了我不会为自己申辩的。”
“可这简直是闻所未闻!你是否意识到对你的指控有多严重?”
“那些我根本不在乎。”
“你是否能意识到你这种态度可能导致的后果?”
“完全能。”
“本法庭认为,控方陈述的事实似乎没有回旋宽大的余地,本法庭有权对你做出极其严厉的处罚。”
“请吧。”
“你再说一遍?”
“宣判吧。”
三名法官面面相觑,随后他们的发言人转向了里尔登,“这前所未见。”他说。
“完全是乱来,”第二个法官说,“法律要求你提交为自己的申辩,你另外唯一的选择就是正式声明你完全听从法庭的判决。”
“我不会的。”
“可你必须如此。”
“你的意思是,你希望我去做的,是某种主动自愿的行动?”
“对。”
“我不主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