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不纳税”
如前所述,从财产权的角度来说,物权与税权是保障宪政的两块重要基石。一个国家,若不能从法律上确立个人与国家在财产上的关系,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就会失去基础。其所激发的矛盾,随时可能将整个国家与社会置于某种巨大的危险之中。
《金融时报》的忧虑与胡适的愿望
在中国,偷税、漏税成风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且,相关传言与事实还颇具国际影响。
2005年6月8日,美国联邦执法机构和密歇根州警方联手突袭全州17家中餐馆和21处中国人居所,拘禁数十名中国公民,起缴了40万美元现金。警方搜查的理由是这些中餐馆业主偷税,因为他们只上报了三分之一的收入,并且将所得的钱大量带到美国境外。
几个月后,英国《金融时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信中提到:“我在西方生活了很多年,最近来到中国,在一家公司搞融资。看到很多企业家中饱私囊,真的是为中国的经济担优。很多公司都有两本账,一个税前利润五千多万的公司,上税只有一百多万人民币。”同期刊登的还有一篇题为《中国税改:挑战与良机》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大多数在中国生活的人都能讲出一些不良“企业家”逃税的故事。在中国名列“十大暴利行业”之首的房地产企业,却在纳税榜上名列末座,仅北京一地,从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税局调查的房地产企业逃税率就高达66%,查处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就多达24家。
《金融时报》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在中国逃税的内企、外企、国企、私企均不在少数,但中国的税收收入却节节攀升,而且增幅显然远远超过GDP增幅。财政部长谢旭人披露说,“十五”时期(2001~2005年),中国税收收入共计109217亿元,年均增长19.5%,五年翻了一番多。尽管中国财税部门和官方学者为此辩护说,考虑到刚刚上调16.8%的2004年GDP修正数字,中国税收增幅并非“超常规增长”,但这并没有阻止《福布斯》杂志把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从2004年的第四位升到2005年的第一位。
中国的经济学家承认“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媒体同样抱怨尽管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中国“与国际接轨”,开设消费税、奢侈品税、汽油税、遗产税等专为富人保留的税种,但这类税改措施却偏偏就是干打雷、不下雨。当然,这一切也是博弈的结果。不言而喻,当前的中国税制不但没有起到平衡财富的效果,而且具有劫贫济富的特征。
1935年,胡适在《大公报》上发表了《新年的梦想》(《胡适文集》第11卷532页),文中提到国联卫生专家给胡适的一个警告:“先生,中国有一个最大的危险,有一件最不公道的罪恶,是全世界文明国家所决不能允许的。整个中国政府的负担,无论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全部负担在那绝大多数的贫苦农民的肩背上;而有资产的阶级差不多全没有纳税的负担。越有钱,越可以不纳税;越没钱,纳税越重。这是全世界没有的绝大不公平。这样的国家是时时刻刻可以崩溃的。”胡适最后写到:“我的第一个新年愿望是梦想在这个新年里可以看见中国赋税制度的转变。”应该说,直至今日,胡适的这个夙愿仍未实现。
众所周知,税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其原则是从富人那里多征一点,用于帮助低收入阶层的教育、医疗、市内交通等开支。一般所采取的办法是累进所得税。但在中国,由于财产性收入很难征到税,所得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资所得,而财产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果是富人收入中有较大的部分没有交税。
经济学家茅于轼由此提醒读者,不要只是关心个税的起征点是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