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呼万唤始出来
新罕布什尔的加盟,使批准联邦宪法的邦达到了法定的多数(9个)。问题是这9个邦数量不少,分两不重。除宾夕法尼亚以外,马萨诸塞债台高筑,康涅狄格规模有限,马里兰我行我素,南卡罗来纳自顾不暇,新泽西、特拉华、佐治亚、新罕布什尔都是小邦(5个小邦4个加盟,看来新宪法还真是对小邦有利)。单靠这9个邦组成联邦,不但成不了什么气候,国土也不成样子——纽约被撇到了一边,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之间,又被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隔断。
何况剩下的4个邦也非同寻常。罗德岛也许无足轻重,北卡罗来纳却是人口和土地排名第三的大邦。弗吉尼亚和纽约在邦联中更是地位特殊。这两个邦和宾夕法尼亚,不但是合众国的地理中心,更是它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没有这两个邦的加入,联邦仍是空中楼阁,宪法仍是一纸空文。看来,千里之途半九百,这话一点也不假。
不过,前面说的那9个邦批准宪法以后,剩下的4个邦就比较被动了。何况这9个邦的批准,基本上不太勉强。特拉华、新泽西、佐治亚是全票通过,康涅狄格、马里兰是压倒优势批准,宾夕法尼亚和南卡罗来纳的表决成绩也不错,一个是46比23,一个是149比73,以微弱多数通过的只有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宪法还是受欢迎的,尽管有人认为它只不过受到小邦的欢迎。
现在,就看弗吉尼亚和纽约了。
前面讲过,弗吉尼亚是当时美利坚邦联中的头号“超级大国”,人口第一,土地面积第二,历史最悠久。不但长期以来是南部联盟的领袖,也是13个邦的带头人。这次制宪会议便正是弗吉尼亚倡议召开的。现在,前头者反倒成了拉后腿的,这分尴尬真不好说。
但是弗吉尼亚内部的斗争却很激烈。反对派领袖,主要是派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以及在制宪会议上拒绝签名的梅森。理查德·亨利·李德情况我们在第二章第一节讲过了,也是一个老革命,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上都签过名。帕特里利·亨利更是来头不小。如果说马萨诸塞的塞缪尔·亚当斯是“美国革命之父”,那么,帕特里克·亨利便是“美国革命之舌”。1775年春,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议会发表流芳百世的演说,要求议会立即批准建立民兵。帕特里克·亨利说,兵器的轰鸣声即将伴随阵阵北风传到我们的耳边。我们的兄弟此刻已经开赴战场,我们岂可在此袖手旁观坐视不管?武装起来的300万军民,将为自由而战斗。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帕特里克·亨利发表这篇演说是在3月23日,实际离独立战争的正式打响(4月19日)还有将近一个月。所以他是不折不扣的“革命先驱”。此刻他带头反对宪法,又有理查德·亨利·李和梅森助阵,自然攻势凌厉。联邦党人本来力量不强,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华盛顿又没有参加批准宪法的代表大会,麦迪逊孤军奋战与之周旋,并不容易。
最后也只能晓以利害关系。弗吉尼亚最为担心的,是北方联盟借由联邦政府损害南方的利益。这一点麦迪逊其实早有考虑。他反对“康涅狄格妥协案”,就因为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北方已经占了优势。如果参议院再实行各邦平等表决制,北方的优势就太大了。所以他主张两院实行比例制,但第一院按人口比例只算自由人,第二元把奴隶也算上,而且算百分之百。这样,南北双方就各在一院占优势了。何况,北方占优势是在众议院,南方占优势却是在参议院,南方更占便宜些。至于弗吉尼亚,则是在参众两院都可以占优势的。
麦迪逊打的是如意算盘,最后的结果却使他的美梦落空。按照现在这个方案,北方8个邦在众议院共有36席,南方5个邦则只有29席。参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