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坏人枉法害人,好人枉法救人
怕。
因此,这个滕府尹“再三禀说林冲口词”,也是摸透了高太尉的心理的。
第三,高太尉以前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滕府尹也算是一直很配合,他也需要滕府尹以后还能这样一直配合,在林冲这件事上,滕府尹既已再三禀说,他也不能逼府尹太甚。
而府尹呢,他既要救林冲,也要装出为高太尉打算的样子,一定也会在高太尉面前陈说利害。
高太尉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我们看,开封府判决犯人,还得要高太尉“准了”,这太尉的权力以及宋代法律和行政秩序的混乱,不是太明显了吗?
实际是,高太尉最后终于准了滕府尹的判决,不光是书中所写到的“情知理短,又碍府尹”两条。关键还在于,他高太尉还有后手。那么,他的后手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