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于是,她父亲尽职尽责地送她去了巴黎。随后一想,他让特雷莎和她一道去。两个姑娘住在布洛涅树林旁边的一个小旅馆里。
两姐妹对巴黎的看法各不一样。莫妮克出席慈善舞会和光怪陆离的晚餐会,与一些贵族子弟在一起喝茶;特雷莎参观了巴黎荣军院和卢浮宫。莫妮克参加隆尚的赛马和马尔迈松的盛会;特雷莎到圣母岛的大教堂去祈祷,沿着绿树成荫的圣马丁运河散步。莫妮克去的是马克西姆餐厅和红磨坊;特雷莎沿着码头散步,浏览书摊、花市,在圣丹尼斯教堂逗留。特雷莎喜欢巴黎,但就莫妮克而言,此行是个失败。
回家后,莫妮克说:“我找不到我想嫁的人。”
“没有碰到一个对你有兴趣的?”她父亲问。
“这倒不是。有一个年轻人带我到马克西姆餐厅去吃晚餐,他父亲拥有几座煤矿。”
“他怎么样?”她母亲急切地问。
“啊,他有钱、英俊、文雅,也喜欢我。”
“他求你嫁给他了吗?”
“每十分钟就求一次。最后,我干脆拒绝与他见面了。”
她妈妈吃惊地盯着莫妮克问:“为什么?”
“他谈的一切就是煤:烟煤、块煤、黑煤、灰煤。烦人,烦人,烦死人了。”
※※※
第二年,莫妮克决定重返巴黎。
“我收拾一下我的东西。”特雷莎说。
莫妮克摇摇头。“不用。这次我想一个人去。”
于是,莫妮克去了巴黎,特雷莎待在家里,每天上午去教堂,祈求她的妹妹能找到一个英俊的王子。有一天,奇迹发生了。之所以是奇迹,是因为它发生在特雷莎身上。他名叫拉乌尔·吉拉尔多。
一个星期天,他在教堂听到了特雷莎唱歌。这是他从来没听到过的。我非见她不可。他下了决心。
星期一一早,特雷莎到村里的百货店去买布做衣服。拉乌尔·吉拉尔多正在柜台后面干活。
他望着特雷莎走进来,面露喜色。“嗓音美极了!”
她惊慌地看着他。“你——你说什么?”
“我昨天听见你在教堂里唱歌了。你真棒。”
他高挑个儿,很英俊。黑眼睛忽闪忽闪的,透着精明,嘴唇性感可爱。他三十刚出头,比特雷莎大一两岁。
他的出现使特雷莎大吃一惊,她只能结结巴巴的。她盯着他,心里扑扑直跳。“谢——谢谢你。”特雷莎说,“我——我——我要三码平纹细布,谢谢。”
拉乌尔微笑着。“乐意效劳,这边请。”
特雷莎突然觉得很难集中精力干自己的事了。她情不自禁地感到了这位年轻人的存在,他的英俊容貌和魅力,他身上的那种男子气概。
特雷莎选定后,拉乌尔为她包好。她大胆地问:“你——你刚来这儿,是吗?”
他望着她微笑,这使她浑身颤抖。
“。我几天前才到埃塞。这家店铺是我姨妈的,她需要帮手;我想我会在这儿工作一段时间。”
“一段时间”是多久呢?特雷莎情不自禁地想。
“你应该成为职业歌手的。”拉乌尔告诉她。
她想起了雷米看到她时脸上的表情。不,她再也不会冒险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露面了。“谢谢你。”特雷莎喃喃地说。
她的窘迫和羞怯令他感动,他想和她谈话。
“我以前从没来过埃塞,这个小城真美。”
“是的。”特雷莎声音很低。
“你出生在这儿?”
“是的。”
“你喜欢这儿吗?”
“是的。”
特雷莎拿起布,逃跑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