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借助惯性往前滑行,单手扶着龙头,上了教堂街,又享受了一回冲下坡的速度感,虽然不如刚才刺激。看见人们在教堂外把一个棺材往灵车上抬,大群身着黑衣的人从沉重的木门里走出,他轻轻捏了一把刹车,然后拼命踩踏板,拐过街角,直到再也看不见这一切。他不愿看见肥仔从教堂出来,身旁跟着悲痛欲绝的鸽笼子。肥仔身上穿的会是那套便宜的黑色套装,昨天的英语课上,他还带着半是搞笑半是轻蔑的神情细细描述过一番。这时碰见他,就简直是撞见朋友丢脸。
安德鲁慢悠悠地骑过广场,一手把飘到脸上的头发往后拢,心里琢磨着,不知清冷的空气对紫红的青春痘会有什么作用,也不知抗菌洗面奶能不能让痘子看起来不那么张牙舞爪。他在心里默念自己编的故事:刚从肥仔家来(挺逼真的,为什么不呢),所以霍普街就是去河边最快的捷径,与从第一条支路横穿过去耗时相当。这样盖亚·鲍登就没理由以为他骑过来是专程为了看她(假使她正好往窗外望,正好看见他骑车经过,并且正好认出车上是谁的话)。安德鲁并没指望能有机会跟她解释自己怎么会骑到她住的这条街来,不过他还是把自编的故事掖在心里,因为有备而来,至少能让他焕发出若无其事的超脱感,这样比较酷。
其实他就是想来探探她家住哪栋房子。其实他已经两次趁周末骑到这条梯田似的小街上来过,不过还是没弄清圣杯究竟藏在哪一幢小楼里。坐在校车里透过脏兮兮的车窗鬼鬼祟祟侦察到的结果,也只有她住在门牌号是双数的右手边。
他转过街角,竭力摆出镇定的样子,装作一个抄近道慢慢骑车去河边的人,沉浸在严肃的思考中,不过万一碰上同学,也十分乐意打个招呼。
她在。就在人行道上。安德鲁的腿还在不停地做机械运动,可是根本感觉不到脚下的踏板,然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骑着这么细细的两个轮胎,还保持着平衡,真是奇怪。她正低头在皮包里翻东西,铜褐色的头发垂在脸旁。她身后房门微开,门牌号是10.黑色T恤是短款的,露出一截腰来,下面穿着紧身牛仔裤,扎宽皮带……正当他从她身边骑过时,她关好门转过身来,头发从美丽的脸庞滑回脑后,她清清楚楚地叫道:“噢,嗨!”带着她的伦敦音。
“嗨!”他也说。腿还在一刻不住地蹬。骑出了六英尺,十二英尺。为什么不停车!慌乱让他一直往前,头也不敢回,转眼已经骑到了街尽头。千万别他妈摔下来呀!他转过街角,惊魂未定,至于把她甩在身后究竟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沮丧,也简直想不明白。
见他妈的鬼。
他一直骑到帕格山脚下那片树林。河水透过树木的空隙,闪着粼粼的光芒。可是他的眼中只有盖亚的影子,就像霓虹灯烙在视网膜上。窄路变成了只够一人通过的土路,河面吹来的轻风抚摸着他的脸。他不知道自己的脸早已一片绯红,因为一切只在倏忽之间。
“我操!”他对着新鲜的空气和无人涉足的小径大喊。
他翻来覆去地品味刚刚无意间获得的宝藏,无比兴奋:她完美的身体,在紧身牛仔裤和有弹性的棉T恤下呼之欲出;身后的小楼门牌号是10,挂在简陋的蓝色复合板门上:“噢,嗨”脱口而出,十分自然——那么他的脸一定在她脑子里留下了印记。这可是与那张惊为天人的脸庞相连的一颗脑子啊。
自行车在露出卵石的粗糙地面上颠簸不停。兴奋不已的安德鲁直到快要失去平衡时才翻身下车。他推车走过树木的间隙,来到狭窄的河岸边,把车就势放倒在地,让它躺在一株株木本银莲花之间,盛开的白色花朵就像一颗颗小星星,上次来时,还一朵也没开呢。
他刚开始借自行车那一阵,父亲常常告诫说:“进商店的时候要锁车。我警告你啊,如果车给偷了……”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