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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之语言、语调与其他
一个可怜可鄙的处境,教主却还奇怪的保留得住某种矜傲与尊严:

    他一个人,独自伫立着,靠在栏杆上,仰起了那颗白发蓬蓬的头,他那高大削瘦的身影,十分磷峋,十分傲岸,矗立在那里,对于周围掀起的一阵窃窃私语及嗤笑,他都装做不闻不问似的。

    教主之所以异于其他“夜游神”,是因为他在三十年代,曾享受过三年光辉灿烂的艺术生命。某日他在祭春教聚会里,醉醺醺说道:“朱焰?朱焰吗?——他早就死了!”又说:“朱焰只活了三年。”其实这不是醉语,而是教主,以及小说作者,把艺术生命(“灵”)和肉体生命划分为二,有了前者,便是“活”,没有了前者,单有后者,便等于“死”。

    艺术生命终结而“死亡”的朱焰,由于恋爱姜青而曾一度“复活”。在具有“那股灵气”的姜青身上,他拾回了失落的自己。于是他把再活的生命,寄托在姜青的天才上,姜青的成功上。他因为亲尝过“让人家活埋”、“脖子给人家掐住”似的痛苦滋味,他一定要姜青“替我争这口气”。顺便可以一提的,即当年影评界“把他推到井里去,还要往下砸石头呢。活埋他!”等的叙述文字,似亦暗示“正常社会”对于行态歧异的同性恋者之制裁态度。

    朱焰当年对姜青的同性恋,是真正的爱情——性灵溶化为一的爱情。这样炽热专一的恋爱,和今日新公园里胡乱追逐肉欲满足的同性恋爱,形成明显尖锐的今昔对比。

    教主在“祭春教”聚会里,谈到他那“白马公子”时,朝着叙述者众人,一个个指点了一轮,说:“姜青是天生下来要做大明星的,他身上的那股灵气——小老弟,你不要以为你们长得俊——你们一个也没有!”黑美郎不以为然地“把嘴巴一撇,冷笑了一声”。作者在此显然又有意把代表“过去”的姜青,和代表“现在”的黑美郎,做为一个对比:两人年龄相仿,而且都有志当电影明星,这是相同处。可是姜青纯净,是中国古典型(骑白马,穿水绿丝绸袍子,就是一种暗示),身上有“那股灵气”,是一个真正的“天才”。黑美郎呢?却在台北新公园摆弄姿势,炫耀肉体,“自以为是个大美人”,又一心崇洋,要闯到好莱坞去。还恐身段太矮,考虑定做一双高跟鞋,好和洋人配戏!此外,“天生来就是个武侠明星”的阿雄,和当年“天生来是要做大明星”的姜青,也是一个对比。

    作者在小说中提到的“洛阳桥”,确有其片,是一部神话电影。而姜青这个少年,也实在飘逸得像个神话人物,其象征意义显然超过写实。姜青象征的,当然,就是青春活力和“灵”的光辉。所以朱焰恋爱他,也就有了另一层抽象的含义。

    朱焰“第一眼就知道林萍是个不祥之物”。他对女明星林萍的忌恨,一方面当然就是同性恋者的强烈妒嫉。但他显然也真的预感到她终将“糟蹋”姜青的天才。果然在一次车祸里,姜青烧成了一块黑炭,“那个小妖妇”却毫毛无伤。林萍不但糟蹋了姜青的天才,也仿佛偷窃了他的成功,后来竟变成天一的大红星。

    由于朱焰把新生的生命完全寄托维系于姜青的天才和成功,姜青的死亡就也毁灭了他复活的生机。他又一次死去。事情过了许多年,今日回忆起来,教主还会像是又一次“脖子给人家掐住”“快给人家扼断了气”那样,喉头“哽住了一块骨头一般”的咿哩喔噜喃喃:“烧死了——我们都烧死了——”。

    可是,他真的“死”了吗?作者的意思,是他真死了吗?却又不然。否则教主“那双碧荧荧的眼睛”,不致于“闪得跳出了火星子来”。就因为他保存着一种“不屈服”的气质,在生命的黑暗废墟上“一径焚着不肯熄灭的火焰”,所以纵然处于最可羞最难堪的情境,纵然腿部挨伤而步子蹒跚不稳,他却还出奇地能够“傲岸矗立”,不流于“猥琐”(当然,他的傲岸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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