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短短的七天之内,二十组的石工工头总共就来申诉了三十次。有争夺木材、石材的,有相邻的小组互相倾倒多余土石的,甚至还发生两次石材掉落砸伤人的不幸事件。
每次接到申诉,小一郎均赶赴工地,迅速处理。从过去调解足轻之间的争吵或裁夺小厮之间争夺薪柴纠纷的经验,他已经学到任何问题都适用的仲裁秘诀:如果顾及一方的颜面,采纳其主张,就提供另一方金钱等实际利益。例如有小组在争夺材料上吃了亏,就多发给他们一些夜勤津贴;负责处理剩余土石的小组可以得到额外的酒菜等。用这种方法仍无法解决时,就付钱请木下组的足轻或家人来支援。此外,他还发给受伤的人超乎想像的巨额补偿,促使众人放胆工作,不必担心受伤。小一郎这时的想法,就是要“以金钱换取时间”。
由于这些巧妙的做法和努力,修缮工程的完工比预定的时间还早,在第八天晚上就已全部结束。结果,虽然发给工人十天份的工资,又给他们巨额奖赏和丰盛饮食,处理纠纷也花掉不少钱,但信长给的十五天份米和钱,仍有相当剩余。哥哥将其中的三成分给木下组的足轻,还发给小一郎三百文钱。虽然这样的报酬和他的工作表现根本不成比例,但小一郎却十分满意,因为他知道哥哥私下送了好几贯钱到丹羽长秀的宅邸。
不过,这件事并未就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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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