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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庭里去接受审判,但我得保证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条。

    此外,这个案子很有趣。血迹图案难以辨认,既不是多个受害者在明显地移动时从血管中喷射出来的,也不是凶手用链锯锯断身体时滴落下来的,而是在这两者之间,因此几乎无法找到撞击地点。为了覆盖整个房间我用了两瓶发光氨,这种东西能标出最细微的血迹,但十分昂贵,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靠拉线来找出血迹的主要溅落角度,这是一项非常古老的技术,在我看来简直跟炼金术一样古老。我发现的血迹图案十分醒目,令人触目惊心。墙壁、家具、电视机、浴巾、床罩、窗帘上面都有令受害者致命的血迹,十分醒目,十分零乱——你可以想象当时血迹飞溅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迈阿密,你也会以为一定会有人听到什么。两个人在一个高级豪华的旅馆房间里被人用链锯活活锯成了碎片,而隔壁的旅客却只顾看自己的电视。

    无论如何,我们到达案发现场时尸体的躯干部分已经冰冷了,也许我们永远也逮不住那个凶手,此人穿着一双七又二分之一码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懒汉鞋,惯用右手,体格超重,反手一击的力量也很大。

    我花了很长时间来做这项工作,而且做得相当漂亮。我的工作并不是为了逮住凶手。我干吗要管那种闲事呀?不,我做份内的工作是为了把乱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条。让恶心的血迹老老实实地听命。别的警察也许会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我也乐意,但我并不是很在乎。

    我有时候会恶意地揣测这个社会:如果我不小心给人逮住了,他们会说我精神变态、反社会,是一个没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恶魔,他们会把我送去坐电椅,用电火把我活活烧死。但是,如果他们抓到那个穿七又二分之一码懒汉鞋的伙计,他们会说这家伙坏透了,他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他命运不好,无法与强大的社会力量抗衡。他们会把他关进牢里,蹲上十年,然后放出来,给他几个钱,他会拿这些钱去买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链锯。

    我每天工作的时候都会对哈里说过的那些话有一些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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