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律师——厂主——画家(1)
验丰富的律师——,并非出于善意的考虑或友好的感情;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事实上离不开辩护律师。他们都知道,这个从一开始就坚持要保密的司法体系弊病甚多。法官们深居简出,无法和公众接触;他们训练有素,足以处理一般案件,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几乎全是十分机械的,只需推一把就行;然而,如果案子过于简单,或者特别棘手,他们便往往一筹莫展;他们完全不能正确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白天也好,夜里也好,只接触司法体系的工作——而对人性的了解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们到律师那儿去的目的是求教,他们身边总跟着一个带着机密文件的仆人。许多人们料想不到能碰见的先生们会坐在律师家的窗前,绝望地看着外面的街道;而律师则坐在办公桌后面,研究他们的文件,以期帮他们出个好主意。在这种场合,人们会发现,这些先生们如何看重自己的职务,当他们遇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时,又是多么绝望。换句话说,他们的处境并不容易,如果认为他们的处境甚为容易的话,那就对他们太不公道了。在这个司法体系中,官员的级别层层上升,无边无际,甚至连内行也不知道这个等级制度的全貌。法院的诉讼程序一般对低级官员保密,因此连他们也很难知道,他们曾经为之工作过的案子下一步是如何进展的。他们常常不知道,进入他们的职权范围,由他们来审理的特殊案件来自何处,也不知道将要转呈到哪儿去。他们只了解案件的几个孤立阶段中的一些情况;这些官员们对终审判决及作出终审判决的理由均一无所知。他们被迫把自己束缚在法律规定他们过问的那个办案阶段内,而对于后来的情况——换句话说,对于自己办案的结果——的了解则往往不如辩护律师。辩护律师通常可以和被告保持接触,这种接触几乎可以一直保持到案子审理完毕。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低级官员们可以从辩护律师那儿了解到许多值得了解的情况。既然K对这些情况已经心中有数,那么,当他发现法官们脾气暴躁,对待被告态度蛮横时,就不会大惊小怪了。这是人人皆有的经验。法官们的脾气都很暴躁,无一例外,哪怕在他们表面上看来镇静自若的时候也是如此。小律师们可能会为此而感到不愉快。举例来说,下面这个故事流传得很广,看来是完全属实的。一位心地善良、心平气和、年岁已高的法官,手头有一桩难办的案子,律师提出几份申诉书后,事情变得更复杂了。他已经琢磨了整整一天一夜——法官们确实认真得出乎任何人的预料。就这样,经过二十四小时几乎毫无成效的苦于,到了拂晓时分,他走到门口,躲在门后,把每一个想进来的律师都推下楼去。律师们聚在楼下,商量着对策。从一方面来说,他们确实没有什么权利可以进去,因此很难采取任何反对法官的法律行动,况且正像上面已经讲过的那样,他们总是尽量避免冒犯法官们。可是从另一方面说,他们少进法院一天就意味着。损失了一天时间,因此争取进去是很关键的一举。最后他们一致认为,把那位老先生拖累是上策。律师们依次奔上楼去,作出最有效的消极抵抗的姿势,听凭法官把他们推下楼,反正楼下的同事们会伸出手臂接住的。这种情况持续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那位老先生——他通宵未眠,确实已经精疲力尽了——渐感不支,便回自己的办公室了。楼下的律师们起先不相信,指派一个人上楼,躲在门后观察了一阵,确知屋里真的没人了,他们才进去。据大家说,他们进去后连嘀咕一声也不敢,因为虽然那些一文不名的律师们在某种程度上也会贸然对法院里的情况作出自己的分析,但他们却从来不敢提议或坚持改善司法制度。然而,几乎每个被告,即使是其中头脑很简单的人,从一开始起就显露出一种建议改革的热情,这是很有代表性的。但是,这种热情往往只是徒费时间和精力而已,这些时间和精力完全可以更有效地用到别的方面去。惟一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