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准确。
回想起来,即使自己知道(以为知道)的事,也是姑且作为不知道的事处理成文章这一形式的——这是我写东西的最初规则。一旦开始认为“啊,此事我知道,用不着特意花时间去写”,那可就寿终正寝了。我大概哪里也去不成。具体说来,假如我认为自己对身边某个人了如指掌、无须一一思考,因而放下心来,我(或者你)就可能被彻底出卖。我们自以为知之甚多的事物的背后,无不潜伏着等量的未知因素。
所谓理解,通常不过是误解的总合。
这是我认识世界的一个小小的方法(请勿外传)。
“知道”和“不知道”,其实如暹罗双胞胎(译注:1811年在暹罗(今泰国)诞生的一
对连体婴儿)一样天生难分难解,作为混沌而存在。混沌,混沌。
到底有谁能分辨出海与海的投影呢?或分辨出下雨与凄凉呢?
我就是这样毅然放弃了知与不知的辨析。这是我的出发点。换个想法,也许是糟糕透顶的出发点。不过人们——是的——总是要先从某处出发才行,是吧?这样,势必将一切事物——立意与体裁、主体与客体、原因与结果、我与我的手指节——作为不可辨析之物来把握。说起来,所有粉末都散落在厨房地板上,盐也好胡椒也好面粉也好山慈菇粉也好统统混在一起。
我和我的手指节……呃,意识到时,我又已经坐在电脑前弄响手指节了。戒烟后不久,我就又捡起了这个坏毛病。我先咯嘣咯嘣按响右手五指的根部关节,接着咯嘣咯嘣按响左边的。非我自吹,我可以势如破竹地让关节发出极大的声响——空手折断什么东西的脖子时那样的不祥声响。在声音之大这点上,从小学开始就不亚于班上的男孩子。
上大学后不久,K 悄声告诉我那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特技,到一定年龄的女孩子,起码不宜在人前咯咯嘣嘣大按其手指节。那样子,看上去简直成了《来自俄罗斯的爱》里的罗特·雷尼亚。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以前其他任何人都不这样提醒我呢?我觉得言之有理,努力改了这毛病。罗特·雷尼亚我自是喜欢得不行,但给人家那么看我可不干。不料戒烟之后,一不小心自己又对着桌子下意识地弄响了手指节。咯嘣咯嘣咯咯嘣嘣。我的名字叫邦德,詹姆斯·邦德。
回到原来的话题。时间不多,没工夫绕弯子。现在顾不得什么罗特·雷尼亚了。没时间玩弄比喻。前面也说了,我身上“知(自以为知)”与“不知”无可回避地同居共处。多数人在二者之间姑且立一屏风,因为那样既舒服又方便,我则索性把那屏风搬走。我不能不那样做,我讨厌什么屏风,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不过,若允许我再使用一次暹罗双胞胎这个比喻的话,那么就是说她们并非总是和睦相处的,并非总是力求相互理解的。莫如说相反情况更多。右手不知左手要做的事,左手不晓得右手想干什么。我们便是这样不知所措、自我迷失……继而与什么冲撞,“通”!
我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人们若想让“知(自以为知)”与“不知”和平共处,那么必须相应地采取巧妙对策。而所谓对策——是的,是那样的——就是思考。换言之,就是要把自己牢牢联结和固定在哪里。否则,我们势必闯入荒唐的、惩罚性的“冲撞跑道”。
设问。
那么,为了真正做到不思考(躺在原野上悠悠然眼望空中白云,耳听青草拔节的声响)并避免冲撞(“通”!),人到底怎么做才好呢?难?不不,纯粹从理论角度说简单得很。C’est simple. (译注:法语“这很简单”之意。)做梦!持续做梦!进入梦境,再不出来,永远活在里面。
梦中你不必辨析事物,完全不必。因为那里压根儿不存在界线这个劳什子。故而梦中几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