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何谓文言
的子孙仍是文言
文言以秦汉作品为标本,可是汉以后还产生一些非亦步亦趋的新形式。其中最显赫的是骈文、格律诗和词(曲是白话掺杂文言成分的作品)。详细情况留待第七章介绍,这里只提一下,这些爱美的子孙主要是在声音方面精雕细琢,说到词汇和句法,那仍是旧系统之内的,所以同样是文言。
2.4.1文言与古汉语有别
古汉语,如果求名实相副,所指应该是“古代汉民族的语言”。这几个字牵扯的问题很多,因为“古代”的下限难定(上限只能远到有文献可考),“汉民族”的内容太杂(尤其商周时期)。只有“语言”的问题像是比较简单,照理应该指口语,可是我们所能抓到的只是文字。意义不定,难确指,我们无妨来个差不多,给古汉语的外延拟个举要的名单,说早到汤武誓师,中到唐明皇和杨贵妃密语,晚到顾炎武坚拒征召,以及其间的数不清的情意交流,“说”的都是古汉语。这是就不同的时间说,古汉语作为类名,包容的个体非常多,而且,只要两者的距离不很近,一定各有各的特色。就不同的地域说,情况就更加复杂。《孟子·滕文公下》说:“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可见楚语和齐语很不同,可是我们找不出理由,说其中之一不是古汉语。古汉语这样千差万别,而文言却是个相当统一的系统,则两者的关系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各种古汉语都不同于文言,二是只有一种古汉语同于或近于文言。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我们都可以论断,文言并不等于古汉语。
2.4.2文言一名可用
自然,我们也要承认,近来称文言为古汉语,是与“现代汉语”对比叫出来的。这所谓现代汉语,应该指书面的(口说的差别很大),也就是现代人所写。现代人所写是现代汉语,古代人所写当然是古代汉语了。命名,用定义形式规定它指什么,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名者,实之宾也,因而名实不副就会引来麻烦。其一,说是古代人所写,可是古代人也间或用白话写,怎么处理?算古汉语,就不能不放弃“文言”,不算,就不能不放弃“古代人所写”,两全之道是没有的。不得已,或者不得不给古汉语的所指加点限制,说是指脱离口语的。可是这样一来,真的古汉族(口说的)就全部被开除,道理上当然说不过去。其二,还会有个连带的麻烦,是真的古汉语不能不有个名称,叫什么呢?由此可见,与其绕个弯子,用古汉语代替文言,不如省点事,就称为文言。称为文言,意思是只见于文只用于文的语言,名实相副,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