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里明白,不能动转。钟雄拿脚一踢,吩咐绑起来。三爷周身这才活动,又教人捆上了五花大绑。展南侠自己把二臂往后一背,说,“你们把我捆上!”众人有些不肯,又不能不捆。钟雄传令,推在丹凤桥枭首。内中有人嚷道,“刀下留人!”……
(第十七回)
且说黑妖狐智化与小诸葛沈仲元二人暗地商议,独出己见,要去上王府盗取盟单。……(智化)爬伏在悬龛之上,晃千里火照明:下面是一个方匣子,……上头有一个长方的硬木匣子,两边有个如意金环。伸手揪住两个金环,往怀中一带,只听上面嗑叹一声,下来了一口月牙式铡刀。智化把眼睛一闭,也不敢往前蹿,也不敢往后缩,正在腰脊骨中当啷的一声,智化以为是腰断两截,慢慢睁开眼睛一看,却不觉着疼痛,就是不能动转。列公,这是什么缘故?皆因他是月牙式样;若要是铡草的铡刀,那可就把人铡为两段。此刀当中有一个过陇儿,也不至于甚大;又对着智爷的腰细;又对着解了百宝囊,底下没有东西垫着;又有背后背着这一口刀,连皮鞘带刀尖,正把腰脊骨护住。……总而言之:智化命不该绝。可把沈仲元吓了个胆裂魂飞。……(第一回)
大小五义之书既尽出,乃即见《正续小五义全传》刊行,凡十五卷六十回,前有光绪壬辰(一八九二)绣谷居士序。其本即取及续书,合为一部,去其复重,又汰其铺叙,省略成十三卷五十二回。末二卷八回则谓襄阳王将就擒,而又逸去,至红罗山,举兵复战,乃始败亡,是二书之所无,实为蛇足。行文叙事,亦虽简明有加,而原有之游词余韵,刊落甚多,故神采则转逊矣。
包拯颜查散而外,以他人为全书枢轴者,在先亦已尝有。
道光十八年(一八三八),有《施公案》八卷九十七回,一名《百断奇观》,记康熙时施仕纶(当作世纶)〔13〕为泰州知州至漕运总督时行事,文意俱拙,略如明人之《包公案》,而稍加曲折,一案或亘数回;且断案之外,又有遇险,已为侠义小说先导。至光绪十七年(一八九一),则有《彭公案》二十四卷一百回,为贪梦道人作,述彭朋(当作鹏)〔14〕于康熙中为三河县知县,洊擢河南巡抚,回京出查大同要案等故事,亦不外贤臣微行,豪杰盗宝之类,而字句拙劣,几不成文。
其他类似之书尚甚夥,通行者有《永庆升平》九十七回,为潞河郭广瑞录哈辅源〔15〕演说,叙康熙帝变装私访,及除邪教,平逆匪诸案;寻有续一百回,亦贪梦道人作。又有《圣朝鼎盛万年青》八集,共七十六回,无撰人名,则记康熙帝以大政付刘塘陈宏谋〔16〕,自游江南,历遇奸徒骫法,英杰效忠之事。余如《英雄大八义》《英雄小八义》《七剑十八义》〔17〕等,其类尚多,大率出光绪二十年顷。后又有《刘公案》(刘墉),《李公案》(李丙寅当作秉衡)〔18〕;而《施公案》亦续至十集,《彭公案》续至十七集;
则续至二十四集,千篇一律,语多不通,甚至一人之性格,亦先后顿异,盖历经众手,共成恶书,漫不加察,遂多矛盾矣。
及其续书,绘声状物,甚有平话习气,亦然。郭广瑞序《永庆升平》云,“余少游四海,常听评词演《永庆升平》一书,……国初以来,有此实事流传,咸丰年间有姜振名先生,乃评谈今古之人,尝演说此书,未能有人刊刻,传流于世。余长听哈辅源先生演说,熟记在心,闲暇之时,录成四卷。……”序亦谓与皆石玉昆原稿,得之其徒,则石玉昆殆亦咸丰时说话人,与姜振名各专一种故事。文康习闻说书,拟其口吻,于是遂亦特有“演说”流风。是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惟后来仅有拟作及续书,且多滥恶,而此道又衰落。
清初,流寇悉平,遗民未忘旧君,遂渐念草泽英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