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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
为明宣力者,故陈忱作《后水浒传》,则使李俊去国而王于暹罗(见第十五篇)。历康熙至乾隆百三十余年,威力广被,人民慑服,即士人亦无贰心,故道光时俞万春作《结水浒传》,则使一百八人无一幸免(亦见第十五篇),然此尚为僚佐之见也。

    为市井细民写心,乃似较有《水浒》余韵,然亦仅其外貌,而非精神。时去明亡已久远,说书之地又为北京,其先又屡平内乱,游民辄以从军得功名,归耀其乡里,亦甚动野人歆羡,故凡侠义小说中之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然当时于此等书,则以为“善人必获福报,恶人总有祸临,邪者定遭凶殃,正者终逢吉庇,报应分明,昭彰不爽,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无废书长叹之时……”(及《永庆升平》序)云。

    而其时欧人之力又侵入中国。

    ※ ※ ※

    〔1〕“四大奇书”清李渔《三国演义序》云:“昔弇州先生有宇宙四大奇书之目,曰:《史记》也,《南华》也,《水浒》与《西厢》也。冯犹龙亦有四大奇书之目,曰:《三国》也,《水浒》也,《西游》与也。两人之论各异。愚谓书之奇,当从其类,《水浒》在小说家,与经史不类;《西厢》系词曲,与小说又不类。今将从其类以配其奇,则冯说为近是。”(见清两衡堂刊本《三国志第一才子书》卷首)李渔序。

    〔2〕马从善自号古辽阆圃,文康家门客,余未详。其序写于光绪戊寅年(1878),称“一书,文铁仙先生康所作也。”

    〔3〕勒保(1740—1819)费莫氏,字宜轩,清满洲镶红旗人,官陕甘总督、四川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等。曾镇压川、鄂、陕等地白莲教起义及云、贵苗民起义。

    〔4〕观鉴我斋序云:“其书以天道为纲,以人道为纪,以性情为意旨,以儿女英雄为文章,……吾不图于无意中果得于诚正、修齐、治平而外,快睹此格致一书也。”又云:“其神也怪也,其力也,其乱也。”

    〔5〕东海吾了翁《儿女英雄传序》云:“其事则日下旧闻,其文则忽庄忽谐,若明若昧,……研读数四,更于没字处求之,始知其所以忽庄忽谐,若明若昧者,言非无所为而发也。噫,伤已!惜原稿半残阙失次,爰不辞固陋,为之点金以铁,补缀成书,易其名曰《儿女英雄传评话》。”

    〔6〕《续儿女英雄传》共三十二回,卷首有无名氏自序,不记年月。光绪二十四年(1898)北京宏文书局印行。

    〔7〕石玉昆(约1810—约1871)字振之,清天津人。道光咸丰年间说书艺人。

    〔8〕“断立太后”见元杂剧《抱妆盒》,剧情叙宋真宗时李美人生子,遭刘皇后嫉害,陈琳抱妆盒救出幼主,幼主后即位为仁宗,密询陈琳,尊生母李氏为皇太后。“审乌盆鬼”,见元杂剧《盆儿鬼》剧情叙汴梁人杨国用经商遇害,尸首虽被烧成灰和土制成瓦盆,但“冤魂”不散,能作人声,后经包公审理伸冤。

    〔9〕《龙图公案》十卷,明无名氏撰,序署“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题于虎丘之悟石轩”。有繁简两本,繁本故事一百则,简本故事六十六则。叙写包公审案故事。

    〔10〕这里的《龙图公案》指传钞本《龙图耳录》,一二○回,系石玉昆说唱《龙图公案》的记录本(删去唱词)。刊本《忠烈侠义传》(亦名)即从此本出。

    〔11〕明宸濠事明正德十四年(1519),宗室宁王朱宸濠伪称奉太后密诏,于南昌起兵叛乱,后兵败被杀。

    〔12〕俞樾参看本卷第219页注〔28〕。俞樾将改名,并作序。序中所说的柳麻子,即柳敬亭(1587—1890),明末著名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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