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最后的草坪
下午最后的草坪
剪草坪是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所以距今已过去十四五年,是相当久远的事了。
我时常想,充其量十四五年,能称得上久远么?吉姆·莫里逊唱《点燃我的激情》、保罗·麦卡特尼唱《漫长的弯路》的时代——顺序大约有点颠倒,反正就是那个时代——居然算是久远的往昔,我却有些上不来实感。我个人有时甚至觉得今天跟那个时代相比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
但不可能。我肯定已有了不小的变化,这是因为,不这样认为便有一大堆事情解释不了。
OK,我变了。而且十四五年前已属相当久远的往昔。
我家不远处——最近我刚刚搬来这里——有一所公立初级中学,买东西和散步时每每路过它门前,我便一边走路一边呆呆地观望初中生们做体操、绘画或嬉笑打闹。并非我喜欢观望,是因为没有别的好观望。观望右侧一排樱花树倒也可以,但还是观望初中生们好些。
总之,在如此每天观望初中生的时间里,有一天我蓦然心想:他们十四五岁。这于我是个小小的发现,小小的意外。十四五年前他们尚来降生,纵使降生也是几乎不具意识的粉红色肉团,而现在已经涂口红,在体育器材库角落吸烟,手淫,给电台的音乐点播节目主持人写无聊的明信片,往谁家围墙上用红喷漆涂鸦,看——也许——。
我暗觉好笑。
而提起十四五年前,那时我不正在剪草坪吗?
记忆这东西类似小说,或者说,小说这东西类似记忆。
我开始写小说后对此深有感受。记忆这东西是类似小说,或者如何如何。
无论怎样力图使之具有完备的形式,但文章的脉络总是到处流窜,最后连是否有脉络都成了问题。那就像在摞放几只软绵绵的小猫,暖乎乎的,且不安稳。对于这东西居然会成为商品——商品哟!——我不时深感羞愧,甚至认真地脸红。我一脸红,整个世界都在脸红。
不过,倘若将人的存在视为一种受比较纯粹的动机驱使的颇为滑稽的行为,那么正确不正确云云便不再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记忆从中产生,小说由此问世,这类似任何人都无法抑制的永动机。它喀喀作响地满世界走来走去,在地表划出一条永无尽头的线。
但愿顺利,他说。然而不可能顺利,没有顺利的先例。
可那到底怎么办好呢?
由此之故,我又收集小猫摞放下去。小猫软绵绵的,非常软。睁眼醒来发现自己像用来烧篝火的木柴一样被堆积上去的时候,小猫们会怎么想呢?哦,奇怪呀,也许这样想。果真如此——若是这个程度——我将感到些许欣慰。
剪草坪是在我十八九岁的时候,已是相当久远的事了。那时我有一个同龄的恋人,由于有点特殊情况,她住在很远很远的街市,见面时间一年之中顶多两个星期。那期间我们性交,看电影,吃比较昂贵的东西,漫无边际没完没了地闲聊。最后必定大吵一场,又言归于好,再次性交。总之就是把世上一般恋人干的事情像缩写版电影似的匆忙表演一遍。
至于是不是真喜欢她,至今我也弄不清楚。可以记起,但弄不清楚。我喜欢和她吃饭,喜欢看她一件件脱衣服,喜欢进入她软软的下体。性交后,喜欢看她脸贴在我胸口说话或入睡。但我清楚的仅此而已,再往下便没办法认真考虑了。
除去和她见面的几周时间外,我的人生是非常非常单调的。到大学里听听课,好歹和大家一样拿到了学分。此外便一个人看电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东游西逛。有一个要好的异性朋友,她有恋人,但常常和我跑去某处这个那个说个没完。一个人的时候,便一味地听摇滚乐。既觉得幸福,又似乎不幸。不过当时人人都这样。
一个夏日(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