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从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法国女人
,社会习俗十分放荡,几乎不需要妓女存在,但是当资产者的家庭确立起来、严格的一夫一妻成为通则时,男人不得不到家外去寻欢作乐。
查理吴大帝反对娼妓的努力,以及后来法国的查理四世和18世纪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莱西为禁娼所作出的努力,都同样是失败的。社会组织使娼妓变得不可缺少。正如叔本华(勤b怵油则以闪烁其辞地指出的:“妓女是人类放在一夫一妻制圣坛上的祭品。”欧洲道德史学家菜基(b均产也提出了同样的想法,只是方式有所不同:“妓女作为堕落的最高类型,是贞操的最伟大的监护者。”犹太人的高利贷活动和妓女的婚外性行为,同样受到社会和国家的谴责,但社会不得不和金融投机及婚外爱共处。所以,社会把这些职能指派给被隔离在犹太区的或其他隔离区的残民等级去履行。和犹太人一样,妓女也必须在衣服上标有鲜明标志,因而无法防备警察;对于她们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是艰难的。但也有不少妓女是自由的,有的人甚至生活得很优裕。和希腊高级妓女时期一样,同“正派女人”的生活相比,风流奢侈的生活给女性的个人主义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在法国,单身女人有着特殊的地位,她的独立性和妻子所受的束缚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但社会习俗却剥夺了法律赋予她的一切权利。她具有所有的公民权——但这些权利却是抽象的、空洞的;她没有经济自主性,也没有社会尊严。老处女往往在父亲家庭的庇护下度过一生,或者在修女院和其他老处女相依为命。她除了不服从和罪孽,几乎不知道还有其他形式的自由——这和衰落时期的罗马女人只能通过堕落赢得自由一样。消极性仍然是女人的命运,她们获得的行动自主权依旧是消极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女人可以有所作为,或者可以完全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显然十分少见。在工人阶级当中,经济压迫固然取消了两性不平等,却也剥夺了个人的一切机会。在贵族和资产阶级当中,女性照样受欺侮:她们只不过是在过一种寄生的生活。她受的教育很少,只是在例外的情况下,她才可以设想并实施具体的设计。女王和女摄政王们有这种难得的快活:她们的君权使她们上升到她们的性别之上。在法国,撒利法(tille)便是如此。修女院的生活可以让女人独立于男人:有些女修道院长握有很大的权力。埃洛伊丝在做女修道院长时赢得的名声,同她的爱情所赢得的名声一样大。女性灵魂从受制于上帝的神秘关系中,得到了男性灵魂所具有的一切灵感和力量。社会所给予的尊重,使得她们可以完成艰难的事业。冉·达克的冒险具有神秘的天分,但不过是短暂的越轨行为。然而锡耶那的圣·卡特琳(St.CatherineofSiena)的经历却有着深刻的含义。她在十分平凡的生活中,靠积极的慈善活动,靠证明她过着紧张精神生活的想像,在锡耶那获得了巨大的声望。于是她得到了成功所需要的权威,而女人通常不会具备这种权威。在规劝死刑犯时,在把迷途者带回来时,在减轻家庭同城市之间的怨恨时,人们都求助于她的影响。她有社会的支持,而社会又是靠她才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所以她能够完成进行调解的使命。她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鼓吹服从教皇,她同主教和统治者们保持着广泛联系,最后被佛罗伦萨选为使节,到阿维尼翁去寻找教皇。女王们靠神权,圣女们靠令人眼花缭乱的美德,的确赢得了社会的支持,从而她们可以和男人平等地行动。相比之下,社会却仅仅要求其他女人保持端庄与沉默。
总之,在中世纪男人对女人持有相当不利的见解。艳诗作品无疑在赞美爱情,《快乐的罗马人》怂恿年轻人终身服侍贵妇人。但和这种(由抒情诗产生的)文学相反,表现资产阶级灵感的作品,却在恶毒地攻击女人:寓言、喜剧和叙事短诗指责她们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