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第六卷)第六节
优点。苏菲早就是找到了的,也许爱弥儿已经看见过她了;不过,只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他才能够认识她。
尽管在婚姻问题上并不是非要双方的社会地位相等不可,但是,如果双方的社会地位相等,再加上他们在其他方面也相配,那么,平等的社会地位就可以使其他相配的因素具有更多的价值;相等的社会地位是不能抵消任何一个相配的因素的,但是,如果双方在各个方面都是相等的话,那他们之是否适于结婚,就要看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否相等了。
即使一个人是君主,他也是不能想要什么等级的女人就要什么等级的女人的,因为,尽管他没有偏见,但别人有偏见,所以,虽然一个女子同他是相配的,他也将碍于人们的偏见而不娶她的。因此,一个贤明的父亲在为他的儿子选择女人的时候要采取谨慎的作法,要受到限制。他不要想为他的儿子攀一门门第比他们高的亲事,因为这是不能由他作主的。即使可能的话,他也不应当去高攀;因为高贵的门第对年轻人,特别是对我所培养的这个年轻人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这个年轻人果真高攀了一门亲事,则他本身将遭遇千百种痛苦,终其生都将受害的。我特别要提到的是,象高贵的地位和金钱这样一些性质不同的事,是不可能弥补他的损失的,因为它们给他带来的好处,还不如他从它们当中受到的害处多;而且,即使你想使好处和害处两相平衡也是不可能的,何况每一个人都为自己打算,结果势必给两个家庭,甚至给两夫妻埋下倾轧不和的伏机。
一个男人同比自己高贵或比自己低微的家庭联姻,对婚姻之是否美满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同比自己的等级高的女人结婚,是完全不合道理的;同比自己等级低的女人结婚是比较合理的。既然一个家庭只能通过它的家长和社会发生联系,所以家长的社会地位是可以决定全家人的社会地位的。当他同一个等级比他低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一方面他既没有降低自己的身分,另一方面又提高了他的妻子的身分;反之,如果同等级比他高的女人结婚,他既降低了他的妻子的身分,而自己的身分也一点都没有得到提高。所以,同等级比自己低的女人结婚有好处而无坏处,同等级比自己高的女人结婚有坏处而无好处。再说,按照自然的秩序来看,妇女也是应当服从男子的。因此,如果他娶一个等级比他低的女人的话,自然的秩序和社会的秩序便彼此吻合,万事都很顺利。但是,如果他娶了一个等级比他高的女人,情况就恰恰相反了;他就必须在后面这两种情况之间选择其一:不损害他的权利就损害他的恩情,不做负义的人就做受轻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必然要觊觎男人的权威,必然要作威作福地对待男人;这样一来,家长反而变成了奴隶,变成了人类当中最可笑和最可轻的人。同亚洲国家的皇帝的女儿结亲的人,就是这样一付可怜相:他一方面因同皇家联姻而感到光荣,另一方面也因此而受到种种的折磨,据说,他们去同妻子睡觉的时候,也只能够从床脚那一边上床的。
我想,有许多读者一回忆起我曾经说过女人天生就是有一种驾驭男人的才能,就会责备我在这里又说出自相矛盾的话了;他们把我的意思完全弄错了。拥有指挥的权利和管束指挥的人,这两件事情是完全不同的。女人管束男人的方法是用温情去管束,是用巧妙的手腕和殷勤的态度去管束;她是采取关心男人的方式去命令男人做事的,她是采取哭泣的方式去吓唬男人的。她应当象一位大臣那样统治他的家,从而才可以想做什么就命令男人去做什么。从这一点上说,我可以担保,凡是治理得井井有条的家,也就是女人最有权威的家。但是,如果她不理解她的男人的思想,如果她想窃取他的权利,想对他发号施令的话,就会把一个家庭弄得乱七八糟,造成许许多多痛苦和可羞可耻的事情的。
所以,要选择的话,就只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