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第六卷)第十一节
留给我的财产呢?我首先要从不依赖财产做起,我要摆脱一切使我同财产发生关系的因素;如果他们把财产遗留给我,我就让它保持它原来那个样子;如果他们不给我,我反而能不受财产的牵制。我决不会为了保存我的财产而操心,我要坚定地按我的本分行事。不论我是穷是富,我都要保持我的自由。我不只是在这样的国家和这样的地方才过自由的生活,我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这样。就我来说,我是把一切偏见的束缚都打破了的,我只知道服从需要的法则。我从出生的时候起就开始学习怎样忍受这个法则的束缚,我将继续受它的束缚直到死亡。因为我已经是成年的人了,在做奴隶的时候,除了奴隶的枷锁以外,我尚且能忍受这个法则的束缚,在自由的时候我哪里会反而不能忍受呢?
“我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怎样的地位,那有什么关系?我究竟居住在什么地方,那有什么关系?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有人,我就认为我是在我的弟兄的家;如果没有人,我就认为我是在我自己的家。只要我能够保持独立和富裕,我就有生活的手段,我就能够活下去。如果我的财富要奴役我,我就毫不惋惜地抛弃它;只要我有做工的手,我就能够生活。当我的手不能做工了,别人供养我,我就活下去;别人抛弃我,我就死掉好了;即使别人不抛弃我,我也是愿意死的,因为死亡并不是贫穷造成的一种痛苦,而是一个自然的法则。不管死亡在什么时候到来,我都不把它看在眼里,在它的面前,我决不作偷生的打算;然而在我活着的时候,它也是永远不能够妨碍我的生活的。
“我的父亲,我今后就是要这样做的。如果我不产生什么欲念的话,在成人以后,我就能够象上帝那样独立地生活,因为,我既然是满足于我现在的地位,我便用不着同命运作斗争。充其量我也只有一条锁链,而且也只有这一条锁链我才永远要受它的束缚,并且以受到它的束缚而感到光荣。现在,你把苏菲给我,我就可以自由了。”
“亲爱的爱弥儿,我很高兴地从你的口中听到了一个成年人所说的话,很高兴地从你的话中了解到你心中的思想。在你这样的年纪能够这样不存一点私心,我是很喜欢的。在你有了子女的时候,这种不为自己打算的精神会减少,但是在那个时候,你的为人会完全合乎一个慈父和智者的标准的。在你未游历以前,我已经知道这一番游历将产生什么结果了,我已经知道你在严密地观察了我们的种种社会制度以后,是不会对它们寄予它们不配受到的信任的。要想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寻求自由,那是徒劳的。法律!哪里有法律?哪里的法律是受到尊重的?你到处都看到,大家正是借法律的名义追逐个人的利益和欲念。然而,自然的和秩序的永恒的法则是存在着的。对睿智的人来说,它们就是成文的法律;它们通过良心和理智而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里;要想自由,就必须服从这些法则;只有做坏事的人才会变成奴隶,因为他在做坏事的时候,总是违背了他自己的心的。不管在什么形式的政府之下,都是没有自由的,自由是存在于自由的人的心里的,他走到哪里就把自由带到哪里。一个坏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受到束缚的。即使在日内瓦,坏人也是奴隶;而自由的人,即使在巴黎也能享受他的自由。
“如果我向你谈到公民的义务的话,你也许会问我哪里有祖国,也许会认为这个问题将把我难倒。你的想法错了,亲爱的爱弥儿,因为,一个人即使没有祖国,至少也有一个居住的地方。一个人总是要在一个政府和法律的幻影之下才能安宁地生活。只要个人的利益也象全体的意志那样保护了他,只要社会的暴力保障了他不受个人的暴力的侵犯,只要他所目睹的恶事教育了他要爱善,只要我们社会制度的本身使他看到和憎恨其中不公平的事情,那么,即使社会契约没有受到人们的尊重,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啊,爱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