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
将它扔了。
我考虑过,阿诺德不一定会患上麻风,而且也迁到非洲,最后死在那里。但是,心里却也隐隐地希望他会这样……
阿诺德是在五年后死去的。那时我十三岁了,长得精瘦,厌食,倒不是因为阿诺德的缘故,我早已把这件事给忘了。我之所以节食,只是出于一般十三岁的女孩子的普遍心理。经常在走出家门的转角处我就把妈给我准备好的午饭袋扔进垃圾筒了。那天早上,我在早餐桌边,等着妈给我准备我的午饭袋,正在一边用熏肉蘸着蛋黄往嘴里送,一边看报的爸,突然叫了起来:
“哎呀,”他手里仍旧不住地把熏肉往蛋黄里蘸,他读着:“……阿诺德·雷斯门,”他抬眼说,“就是我们在奥克兰一个邻家的男孩子,死于麻疹并发症。真可惜,他刚刚在加州的海华德大学学习,他计划做个足疾大夫。
“医生们施尽医术,都无法挽救他的生命。他们说,这样的病例,一般只见于十岁到十二岁时得了麻疹的未成年患者。患者母亲说,阿诺德在十二岁时,曾得过麻疹。”爸又接着往下读,“这个十七岁的男孩发病时,就陷入昏迷……”
“丽娜,你认识这个男孩子吧?”爸问我,我只是站着不出声。
“真不像话,”妈双眼盯着我,“不像话!”
我想,她大概把我的心思看穿了,她一定清楚,就是我致使阿诺德死的。我吓得浑身打颤。
那晚,我从冰箱里偷了半加仑的草毒冰激凌,躲在自己房里,一匙一匙硬往嘴里塞。几小时后,我坐在卧室外的防火梯上,把它们全部吐个精光。我至今不理解,为什么往肚里吞咽食物时,我感觉是那样恐惧,而呕吐过后,反而十分舒服。
确实是我令阿诺德致死的。我一直以为,这决不是什么异想天开或神经过敏之说。或许,他确实曾命定要做我的丈夫的,否则,在这么个纷繁混沌的世界上,怎可能会有这么凑巧的事?为什么阿诺德偏偏要挑上我,来挨他的弹弓丸呢?为什么在同一年里,他患了麻疹,而又在这同一年里,我开始有意识地憎恨他?当妈一说及我要嫁个麻于丈夫,我就会首先想到阿诺德!然后,我会恨他恨得那么深。恨,是不是痛苦的爱的必然结局?
我最后强迫自己排斥这些可笑的推测,可我还是无法摆脱这样的臆断:我得到了报应,我没有嫁给阿诺德,但我却嫁给了哈罗德!
哈罗德和我,在同一个建筑公司做事。那家公司叫利伏脱尼联合公司,只是哈罗德·利伏脱尼是合股老板,而我,只是普通雇员。我们是几年前相识的,那时,他还没有筹办利伏脱尼公司。那时我廿八岁,是计划助理。他三十四,当时,我俩都在亨德凯莱·戴维斯部门,任餐馆设计。
我们开始经常共进工作午餐,谈论我们各自的设想和心得,而且通常是平分付账。虽然通常,我只点一丁点色拉,因为我向来习惯节食。直到我们开始正式约会外出晚餐时,我们还是平分付账。
就这样,我们一直将平分付账的形式保持下来。如果说有时略有变动的话,就是我坚持付全部:吃饭、饮料及小费,而真的,我很高兴这样。
经过六个月的外出晚餐,五个月的饭后调情,一个星期的羞羞答答又笨拙的爱情表白之后,哈罗德对我说:“丽娜,你真是个非凡的女人。”说这话时,我们正躺在床上,躺在我为他买的紫色床单上,他原先那条床单太旧了,太不浪漫了。
他用鼻子擦擦我的头颈,轻声说:“我想,我还没碰到另一个女人像你这样,与我如此协调……”当他一说到“另一个女人”时,我噎了一下,就像打冷呃的那种感觉。我即时从这引申出几打,甚至几百打的倾慕他、渴慕为他买早餐、做晚饭的,愿意闻到他身上的气息的女人。
他自顾轻咬着我颈脖,颤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