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 第一部 阅读带给他的,是忘却生活
暖阴暗的房间里,睡在爱蒂身边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古老的往事又涌上心头,但它那么遥远,那么甜蜜,并且很好地去掉了邪恶的成分,以至于他对这件事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并报以微笑。他是那么幸福……他们把灯熄掉了,一个小煤油炉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燃烧着,炉子的红心照着有花枝图案的壁衣,壁衣上印着因为潮湿而已经退了色的帆船。让-卢克是在蒙苏里公园边上的一个小餐馆里发现这种小包房的,由一道不引人注目的楼梯和一扇暗门进出。
他就是在那里与爱蒂幽会。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季节,公园和整栋房子都好像是空的。露台上的铁桌子倒在一个挡雨披檐下面。夜晚抹去了印在门上的“婚宴”两个字。一盏点亮的路灯把灯光倒映在一片黑漆漆的湖水中。雨水轻轻地流淌着,这种水流潜进水里的声音在独自估算和安排着时间。秋天的夜晚,寒气袭人,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但在这个房间里,爱蒂的芳香体味把墙壁都浸透了。房间里有一种闷热的感觉,但很温馨,使身体和灵魂昏昏欲睡。桌子上有一瓶干白葡萄酒,浸泡在满满一桶冰块中。但他们滴酒未沾,他们甚至都没有接吻拥抱。只是紧紧地依偎,一动不动,手紧紧地盈握在一起,爱蒂的手腕都捏出了红印。时间停歇了。一扇门轻轻地关上,一个女人的说话声,一阵抑制住的笑声穿墙而过,然后一切又都沉寂下来。雨,下得更大了,这也是洛朗 · 达格尔纳此刻正在谛听的敲打着屋顶锌皮屋檐的雨。
“天气多好啊。”让-卢克低声说道。
他伸手去摸桌上的香烟。爱蒂点亮了位于两副餐具之间的那盏小灯。
他们充满渴望地凝视着对方,没有一丝微笑。他脱下了西服上装,去掉衣领后,那年轻白净、壮硕有力的脖子露了出来,那一头蓬乱的棕色秀发把他那紧凑苍白的前额遮住了一半;他那头浓密的头发,太茂密,太富有生命力,生长在瘦削的面孔上,就像热带地区燃烧的大地上长出的茂盛的草一样。他用手猛地把它们拢到后面去。他的一些动作还像个未成年人一样稚气未脱,但他的目光已经像个成年人一样大胆、明亮了。当他低下眼睛,那长长的睫毛使他的面容变得很温柔。
她喃喃道:
“很晚了。”
“不晚。”
“晚了,让我走吧。都快午夜了。家里人不许我午夜后才回家。”
“我不在乎你的家人……”
“我在乎呀,我该……”
“那好吧,走吧!”
她站起来,但感觉到男孩的双腿和她的双腿缠绕在一起。他们又慢慢地倒下去,紧紧地搂在一起。
她二十岁了,长着一副专横、精致的脸和一双绿色的大眼睛,几乎没怎么化妆。她的头发半长,用两只玳瑁发夹束在耳朵后面,发夹上镶嵌了钻石。让-卢克摘下她的发夹,散开的头发倾泻到肩膀和脖子上。她的头发是金色的,比她那琥珀色的肌肤还要明丽。她那清丽的面容,纤细的手臂,尤其是那头轻盈的头发,使她有时候看上去还像个孩子。他们天真地微笑着,这种天真在他们的脸上已经很少见了。一面倾斜的镜子映着他们,那是一面老镜子,镜框很重,镀了金,可能是1880年制造的,就像这座房子里的所有家具一样,镜面上划了许多文字和陌生的人名。此时此刻,两人最强烈最美妙的愿望就是像这样,一动不动地呆着,永远这样,紧紧地搂抱着进入梦乡,永远也不要再见到他们的父母亲,也不要感受凄清大街上的气息。他们嘴对着嘴说话,凑得那么近,以至于话还没说出来,这些话还是呢喃细语,还是未成型的半语半吻时,就被嘴唇吸了进去。他们好幸福啊。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懂得品味幸福的滋味,他们甚至都不去追求这种幸福,仿佛觉得这么年轻,还要额外增加幸福,对上帝的要求也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