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八一四空战和沪宁制空权争夺战
1932年一二八泄沪会战时,中国军队没有空军支援,当然也没有制空权可言,日军飞机将第19路军防守的闸北地区,轰炸成一片瓦砾场,军民死伤惨重。国民政府在初步认识到中日战争很难避免的同时,也认识到空军对国防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加强空军的领导、健全机构,兴办航校,培训空军人才;一方面增加空军经费,建设飞机制造工厂和从国外购迸飞机以扩充部队。
至1937年七七事变时,中国的空军已初具规模,共有10个飞行大队另6个独立飞行中队,拥有轰炸机137架、驱逐机(当时中国空军称战斗机为驱逐机)121架,攻击机20架、侦察机39架,连同运输、教练等机,总计约600架。飞行人员约300名(包括在校培训学生,作战飞机建制飞行员620人)。
为适应抗战需要,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最高领导机关仍为航空委员会,并仍由蒋介石兼任委员长,宋美龄任秘书长,周至柔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下增设前敌总指挥部,由周至柔任总指挥,毛邦初任副总指挥,具体负责作战指挥。其下再设轰炸、驱逐、侦察3个司令,分领各部队。具体编制及机种、驻地等如下:
空军前敌总指挥部
空军轰炸司令
第1大队(驻南昌)
第1中队、第2中队(各有轻轰炸机9架)
第2大队(驻广德)
第9中队、第11中队、第14中队(各有轻轰炸机9架)
第8大队(驻南昌)
第10中队(轰炸机12架)、第19中队(轰炸机6架),第30中队(重轰炸机6架)
空军驱逐司令
第3大队(驻句容)第7中队(驱逐机9架)、第8中队(驱逐机7架)、第17中队(驱逐机10架)
第4大队(驻南昌)
第21中队(驱逐机10架)、第22中队、第23中队(各有驱逐机9架)
第5大队(驻南昌)
第24中队(驱逐机10架)、第25中队、第28中队(各有驱逐机9架)
独立第29中队(驱逐机12架)
空军侦察司令
第6大队(驻南京)
第3中队、第4中队、第5中队(各有轻轰炸机9架)、第15中队(驱逐机9架、轰炸机7架)
第7大队(驻西安)
第6中队,第12中队、第16中队(各有侦察机9架)
独立第31中队(轻轰作机9架)
第9大队(驻蚌埠)
第26中队、第27中队(各有攻击机10架)
笕桥航校暂编大队(驻笕桥)
第32中队(轻轰炸机9架)、第34中队(驱逐机99架)、第35中队(侦察机9架)
独立第13中队(轻轰炸机7架)
独立第18中队(轻轰炸机9架)
独立第20中队(轻轰炸机9架)
独立第33中队(驱逐机9架)
空运队
中国空军的飞机,绝大多数购自外国,仅有极少数为国产。飞机种类繁多,维修不易,常因缺少零部件而不能起飞,战时补充就更为困难。七七事变前,空军在内战中没有空中对手,训练重点是攻击地面目标,所以,飞行员多缺乏空战的战术技术素养。
日本没有独立编制的空军。飞行部队分别隶属于陆军和海军,称之为航空兵,是陆、海军的一个兵种,因而,在支援地面部队和舰艇作战时,协同密切。但因缺乏统一的指挥和独立的作战机制,往往不能充分发挥其威力,七七事变时,日陆军航空兵的作战部队,有20个战斗机中队(每队编制机12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