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个孩子-1
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
行军休息时,他亲自将身上那件布满弹孔、盖满尘土的队长制服脱下来拍打。他在战场上一向勇猛冲杀,但从未受过伤。他的声音柔和,但下命令时会突然变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裹着斗篷,将可爱的头枕在石上,席地而卧。这是一颗英勇无邪的心灵,但拿起军刀他便改变了容貌。他有一种女性的神情,在战争中这是很可怕的。
此外他爱沉思,善哲理,是位年轻的贤人。他的容貌像阿尔西比阿德①,谈吐像苏格拉底。①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将军,苏格拉底的学生。
在法国革命这样巨大的突变中,这位年轻人立刻成了军事首领。
他训练的部队和罗马军团一样,是一个兵种齐全的小军团,由步兵和骑兵组成,还有侦察兵、工程兵、坑道兵、架桥兵。罗马兵团有投射器,他的兵团有大炮。牵引牢固的三门大炮使他的部队既强大又灵活。
朗特纳克也是军事领袖,不仅如此,他更审慎也更大胆。与年轻英雄相比,真正的老英雄更为冷静,因为他们远离黎明,也更为大胆,因为他们接近死亡。他们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微不足道的东西。因此朗特纳克的计谋既勇猛又巧妙。然而,在这一老一少的顽强搏斗中,总的来说,戈万几乎一直占上风。这多半是靠运气。所有的好运,即使是可怕的好运,都属于年轻人。胜利像是一位少女。
朗特纳克对戈万十分愤怒,首先是因为戈万打败了他,其次是因为戈万是他的亲戚。
这个戈万!这个淘气鬼!怎么会成为雅各宾派呢?侯爵没有子女,所以戈万是他的继承人,侄孙,几乎是亲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