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弗朗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留下了四部长篇小说和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一位杰出的美国小说家。
二十世纪的二十和三十年代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群星灿烂,各放异彩。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部长篇巨著,并且在一九二五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同年四月,在纽约出版,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t·S ·艾略特立刻称之为quot;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quot;。海明威在回忆菲氏时写道:quot;既然他能够写出一本像这样好的书,我相信他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书。quot;艾略特和海明威都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些评价的分量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quot;美国梦quot;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澜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镣乱,神魂颠倒。菲氏说过:quot;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quot;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quot;爵士时代quot;,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quot;爵士时代quot;的quot;编年史家quot;和quot;桂冠诗人quot;。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家,他纵情参与了quot;爵士时代quot;的酒食征逐,也完全融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quot;灯火阑珊,酒醒人散quot;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quot;迷们的一代quot;对于quot;美国梦quot;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是quot;爵士时代quot;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直到今天,还是美国一部家喻户晓的经典。
我对菲茨杰拉德毫无研究,可是我和却有一段阴差阳错的quot;因缘quot;。
一九五一年夏,我应北京燕京大学西语系之聘,从美国回国任教。行李里除了几件旧衣服,一架手提英文打字机,主要都是从读大学到研究院积累下来的几百册英美文学书刊。八月中到校,九月一日上课,我教的是英语专业四年级两门课。班上有些学生不时来串门地聊天,或是借书看。十二月间,全国高等学府开展quot;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quot;,燕京着重批判quot;美帝文化侵略quot;,各系教授、副教授,人人当众检讨。轮到我上场那天,一个男生积极分子跳了起来,一手举起一本书,一手指着书的封皮,义正辞严地质问我:quot;你从美帝带回这种下流坏书,腐蚀新中国青年,居心何在?quot;我吓了一跳,伸头仔细一看,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手,指甲涂得猩红,手里举着一杯香摈。原来是一本很旧的英文袖珍本,是我班上一个男生借去的。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心里想,quot;我承认我的思想落后,但是要我把菲茨杰拉德的杰作扔进垃圾堆,那还办不到呢。quot;
由于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原因,从此多年与西方文学绝缘。妻子受株连quot;颠沛流离quot;,不管有多少艰难困苦,也不忍心把我那几箱旧书当废纸卖掉。quot;文革quot;中,全家下放安徽农村,书遭了涝灾,我俩把纸板箱一个一个打开,把书摊在茅屋门口晾晒,发现那本破旧的《盖茨比》虽久经患难,却有点不服老的神态。后来,雨过天晴,我重返北京任教。时隔不久,忽然接到《世界文学》月刊编辑来信,要我尽快将《盖茨比》译为中文。简直不可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