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还是承认了自传性
是真人事实。
第二层,她见作此批者不再署名脂砚而改“畸笏”,不悟仍是女性闺房之事,署名改换是烟幕,她却说成那又是另一人,是个长辈男人“老头子”,而麝月竟又到了“他”身边,“闲闲无一语”,并使这老头子“对景伤情”!请问:这老头子对的什么景?伤的什么情?批者原是说,此刻见麝月仍在身边独坐,无言而相伴,回忆雪芹书中所写往事前尘,不禁对景(麝月曾在正月夜独守灯火……);若是“长辈老头子”,他于闺内情事何从而知?有何景可对?又伤的什么情呢?
这等明白的浅理,她却一不理会,二不交待解释,三不立悟此“畸笏”作出此批之人,还是脂砚罢了,化了新名,为阅书外人障目避祸。
我于是方知:真人真事,张爱玲用它为自己助“理”时则承认不疑;再到于她之“理”无用而不利时,她便改口“是创作,不是自传”。
我想起辛稼轩的词:“麾之即去,召之再来。”这还有什么“原则”可言,不是“随心所欲”、“各取所需”,又是什么?
只此一个问题,就如此之“复杂”了,可见她的“红学”见解未必句句得实了。若再逐一讨论,那就更为繁琐缠夹,谁也不愿读这些——怪不得人说“红学”是“梦魇”了。
诗曰:
麝月如何替小红,葫芦公案纠缠风。
自作聪明有收益,梅香侍女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