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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与帝国
。在王道式的手段好用也够用时,自然可以用王道;感到王道妨碍了自身利益的时候,不妨公开或私下行霸道。选择权毕竟在统治集团手里。更何况,官方意识形态的独尊地位也是以暴力维护的,因为这种意识形态所维护的利益关系合乎暴力赋敛集团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在实际生活中,在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的基本关系方面,现实关系总是顽强地偏离儒家的理想和规定,偏离所谓的王道和天道,呈现出日渐堕落的总体趋势,并形成人们意料之中又摆脱不掉的王朝循环。这种偏离均衡点的趋势,发源于官僚代理集团对代理人私利的不懈追求。最高统治者无力约束这种庞大的私下追求,弱小分散的小农阶级又无力抵抗各级权势集团整体或个体的巧取豪夺,于是就有了潜规则体系对儒家宣扬的均衡体系的替代,就有了王朝更替和治乱循环。王朝更替是帝国制度对过度失衡的自我校正机制。

    作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希望维持各集团关系的稳定和均衡,保证帝国的长治久安。但这种愿望受到了自身利益和客观能力的双重限制。

    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承担着维护人间秩序的主要责任,同时也在这个秩序体系中占据了很大的利益份额。然而帝王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帝国利益的最大化并不完全一致。皇帝是终身在位的,他可以追求千奇百怪的个人偏好,可以荒淫暴虐,可以不理朝政,同时又 不必为这一切付出代价。他可以把胡作非为的代价和风险转嫁给整个帝国,转嫁给整个统治集团,转嫁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反之,精心维护帝国秩序所带来的利益,却有相当大的比例属于帝国秩序各方面的受益者,属于未必见过面的子孙,而辛劳却完全属于自己。这种利益关系也体现了一种委讬代理关系——正像皇帝自称的那样,他本人也是受“天”委讬的代理人,而天对皇帝的约束程度完全取决于皇帝自己愿意接受的程度,根本不存在立杆见影的惩罚或奖励,既无法撤换也无处提拔。在这种成本-收益不对称的利害机制的激励下,历史上的暴君昏君和庸君比比皆是,合乎儒家理想的圣君却寥若晨星。

    皇帝作为天道的大股东兼最高代理人,要通过各部门各地区的各级官僚代理人管理帝国,维护帝国的秩序,而这些部门和地方衙门都有不同于甚至对立于帝国整体利益的特殊利益。官僚代理人的个人利益与帝国和部门的利益也远非一致。他们扩张自身特殊利益的形式,体现为税外加税、费外加费、层层加码的一套潜规则体系,一套通过自身的膨胀而架空了统治集团对被统治集团正式承诺的体系,一套并不明说的、由各种利害主体在实际生活的冲突中挤压出来的、勾勒出真实的人际关系和集团关系边界的规则体系。

    潜规则体系对正规道德法令体系的偏离,源于从皇帝到官吏的真实行为对正式角色规定的偏离。各级代理人追逐代理人的私利,损害受托维护的公共秩序,这种倾向构成了贯穿帝国两千多年历史的醒目的公私矛盾。只有在官僚代理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的要求完全一致的苛刻条件下,帝国的正式规则才是真实的。官吏的私心对仁义道德的取代程度,决定了潜规则体系对正式规则体系的取代程度。

    相对皇帝及数目有限的廉洁的监察官员来说,那些以权谋私的衙门和官吏拥有难以对付的信息优势。他们以欺瞒手段谋取私利的效益很高,到手的利益又有助于他们在官场竞争中编织关系网和保护网,猎取更高的职位。于是,帝国官僚体系中的每个活动主体都处于徇私卖法的诱惑和激励格局之中。抑制这种对帝国整体利益有害的激励,从技术上说是困难的,是帝国财政难以承担的;从利害关系上说则是难以指望的,因为徇私卖法的受益者正是各级监督者,受害的平民百姓不仅无权监督,还被阻挡在官方的信息通道之外。

    帝国不得不承担上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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