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中共决定“将革命进行到底”,解放军进行全军整编
国家领导人斯大林派来中国的代表米高扬会谈中指出:中国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
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比较麻烦的有两处:台湾和西藏。其实,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过于鲁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现在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去,以后同我们隔海相望,不相往来。那里还有一个美国问题,台湾实际上就在美帝国主义的保护下。台湾问题比西藏问题更复杂,解放它更需要时间。
依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方针和部署,在国共和谈破裂后,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扫荡残敌,开始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进军。
全军整编
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和指示,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在淮海、平津战役结束后,即开始进行向全国进军的全面准备。
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发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规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关于战略任务,更进一步地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的要求,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关于全军组织和部队番号,特作下列各项的统一规定:
(1)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
野战部队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不再称旅;地方部队以警备旅、独立旅为最高单位,不再称师;游击部队仍保留纵队、支队等名称。野战部队自军、师、团直到营、连、排、班,地方部队自旅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制编组,特殊情况亦可按军辖两师,师(旅)辖两团,团分为大团、小团的临时编制;游击部队的编制则视情况自定。不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还是游击部队,团和军分区以上各部队的正式名称,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
(2)野战部队军以上设野战军和兵团两级。
依情况需要,军及独立师,或分隶于兵团,或直属于野战军。兵团一般分隶于野战军,但亦得受军委指挥。在必要时,兵团、军或独立师,亦得划归军区指挥。野战军和兵团所辖军、师数目,视需要和可能定之。野战军分为4个,以地区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兵团以现有的8个增至20个,即西北野战军为第1至第2兵团;中原野战军为第3至第6兵团;华东野战军为第7至第11兵团;东北野战军为第12至第17兵团;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为第18至第20兵团。各兵团的正式名称,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某兵团。军由现有的55个(纵队)168个师(旅),增加至70个军210个师的番号。
按各野战军现有的纵队、师(旅)的数目,西北野战军整编为第1至第7军,师的番号为第1至第21师;中原野战军整编为第10至第17军,师的番号为第28师至第51师;华东野战军整编为第20至第35军,师的番号为第58师至第105师;东北野战军整编为第38军至第56军,师的番号为第112师至第168师;华北军区野战部队整编为第60军至第70军,师的番号为第178师至第210师。剩余的军、师番号,留待以后新建部队使用。
特种兵中的骑兵部队,除直属于步兵师、步兵团的部队外,凡属战略骑兵,一律改称为骑兵师、骑兵团。骑兵师或骑兵团,按需要隶属